4月16日,廣東省印發《廣東省市場化需求響應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
細則規定,響應資源指大用戶直屬或負荷聚合商代理的具備負荷調節能力的資源,包括傳統高載能工業負荷、工商業可中斷負荷、用戶側儲能、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分布式發電、智慧用電設施等。研究出臺各類資金支持政策引導用戶側儲能、用戶負控裝置及配套技術支持系統的建設。
非直控虛擬電廠的調節能力為所聚合響應資源的響應能力之和且不低于0.3MW,單次響應持續時間不低于2小時;直控虛擬電廠上下調節能力應分別不低于10MW,調節速率不低于(出力上限*2%)/ 分鐘,對調度指令的響應時間不大于1分鐘,單次響應持續時間不低于2小時。
現階段可響應時段默認為所發布的需求響應時段。響應價格現階段響應價格為9單段報價,具備條件后可啟用多段報價。日前邀約申報價格上限為3500元/MWh;日前邀約虛擬電廠申報可響應容量下限0.3MW,可中斷負荷申報價格上限為5000元/MWh;可中斷負荷虛擬電廠申報可響應容量下限為0.3MW。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