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山西省可再生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發布。文件顯示山西省將堅持集中式與分布式發展并舉、外送與就地消 納利用并重,結合各類資源優勢,積極推進多種形式可再生能源的一體化、綜合利用, 形成多元發展、多能互補的可再生能源發展模式。
發展目標:到2025年,全省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達到8300萬千瓦以上。其中:風電3000萬千瓦左右、光伏5000萬千瓦左右、水電(含抽蓄)224萬千瓦以上、生物質能發電100萬千瓦以上,新型儲能裝機達到600萬千瓦左右,地熱能供暖面積2000萬平米左右。實現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裝機容量占比達到50%的目標。到2030年,全省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裝機容量占比達到60%以上。
5年期間,風電新增1026萬千瓦、光伏新增3691萬千瓦、新型儲能新增490萬千瓦。共計5207萬千瓦。
重點推動風電和光伏發電基地化規模化開發。以風光資源為依托、以區域電網為支撐、以輸電通道為牽引、以高效消納為目標,結合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兼顧生態修復、造林綠化與相關產業發展,統籌優化風電光伏布局和支撐調節電源,實施可再生能源+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工程,建設一批生態友好、經濟優越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依托“十四五”期間開工建設的外送輸電通道,重點建設晉北風光火儲一體化外送基地。依托采煤沉陷區、鹽堿地、荒山荒坡等區域,重點建設忻朔多能互補綜合能源基地、晉西沿黃百里風光基地。依托區域電網消納能力提升,創新開發利用方式,重點建設晉東“新能源+”融合發展基地、晉南源網荷儲一體化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