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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快重大項目建設擴大有效投資的若干意見。
意見中指出,加快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擴大專項債券資金支持領域,在原有基礎上新增新型基礎設施、新能源、公共租賃住房等投向。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已審核通過的項目,可合理容缺辦理前期手續,放寬發行條件。用好專項債券25%可用于項目資本金政策,優先支持鐵路、收費公路、干線機場、內河航電樞紐和港口、城市停車場、天然氣管網和儲氣設施、城鄉電網、水利、城鎮污水垃圾處理、供水等領域項目。
優化投資項目用能服務。創新發展新能源直供電、隔墻售電等模式,健全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機制,對新建項目用能探索開展新能源就近直接交易,由符合條件的電源點就近接入增量配電網或用戶側專變。對新建抽水蓄能項目加大新能源指標匹配獎勵力度,支持項目業主建設風光荷儲一體化基地。積極組織綠電交易,滿足新建項目綠色電力需求。新建項目能效達到國家標桿水平或行業國內國際先進水平的,項目用能應保盡保。
其中全省加強重大項目建設重點工作及責任分工中的能源領域提到,統籌推進"一交兩直三環"智能電網建設,加快構建"五縱四橫一通道"油氣管網,新布局建設一批一體化新能源基地,到"十四五"末,全省發電總裝機達到1.2億千瓦,風電、光伏發電裝機達到4000萬千瓦,能源供應保障能力和安全水平進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