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料圖)
【大河財立方消息】近日,商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調整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繳存基數的通知。
通知指出:
繳存比例:非財政繳存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可在5%~12%區間內自主確定。靈活就業繳存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在10%~24%區間內由靈活就業人員根據自身收入情況自行確定。
繳存基數和月繳存額: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高不應高于我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2023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的上限為16870元,較上年增加1096元,月繳存額上限為4048元,較上年增加264元。月繳存基數下限未做調整,市區和神火分中心月繳存基數下限為1800元,月繳存額下限為180元;虞城縣、夏邑縣、柘城縣、寧陵縣、民權縣、睢縣月繳存基數下限為1600元,月繳存額下限為160元。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下限比照單位職工執行。
通知要求,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繳存基數調整工作應于2023年8月31日之前完成。調整后的繳存比例和繳存基數執行期限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責編:劉安琪 | 審校:陳筱娟 | 審核:李震 | 監制:萬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