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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纜網訊】近日,國家電網公司電子商務平臺發布了《國網湖北省電力有限公司關于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2022年6月)》。處理結果顯示,華龍光通信技術有限公司因檢測不符合標準要求,屬于嚴重質量問題,在冀北公司集中規模招標相應物資標包中暫停10kV及以下電纜附件中標資格1年。
據工商公示信息顯示,華龍光通信技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07月26日,注冊地位于任丘市麻家務鎮南馬莊村,法定代表人為李增華。經營范圍包括生產銷售:通信工程用管材、PE硅芯管、雙壁波紋管、PE多孔管、PVC雙壁波紋管、PE過道直管、熱鍍鋅鋼絲、熱鍍鋅鋼絞線、線路鐵件、光配線架、光纜交接箱、PVC穿線保護管、MPP電纜保護管、PVC-C電纜保護管、PVC-U電纜保護管、MPP單雙壁波紋管、給水管、排水管、光纖微管、井蓋、玻璃鋼管箱、集束管、鐵路工程材料、電力金具、電力鐵件、中空注漿錨桿、金屬預埋件、五金配件、腳手架及配件、電纜槽道、塑料包裝制品、保鮮膜、餐盒、保鮮盒;通信技術服務;貨物進出口。(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項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規限制的項目取得許可后方可經營)。華龍光通信技術有限公司對外投資1家公司,具有1處分支機構。
根據通報顯示,華龍光通信技術有限公司提供的電纜保護管經檢測,發現密度測量、環剛度、壓扁試驗、維卡軟化溫度不符合標準要求。屬于嚴重質量問題。2022年3月8日-2023年3月7日在冀北公司集中規模招標相應物資標包中暫停10kV及以下電纜附件中標資格。
為促進供應商誠信履約,保證產品質量,確保電網建設順利進行及安全可靠供電,依據《國家電網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的有關規定,對出現重大產品質量問題、履約不誠信等問題的供應商進行了處理。新修訂的《細則》于2020年5月20日起實行,對于發生在2020年5月20日及以前的供應商不良行為,按照2018版《細則》規定予以處理。說明:處理措施須在處理期滿后,供應商整改并經相關單位或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