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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纜網訊】近日,國家電網公司電子商務平臺發布了《國網安徽省電力有限公司關于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2022年11月)》。處理結果顯示,保定京陽立津線纜制造有限公司因一般質量問題,不合格積分為1分。在安徽公司招標中暫停中標資格6個月。
據工商公示信息顯示,保定京陽立津線纜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02月20日,注冊資本為20000萬人民幣,經營范圍:電線、電纜及附件、電器配件制造及銷售,經營本企業自產產品及技術的出口業務,和本企業所需的原輔材料、機械設備、零配件及技術的進口業務,但國家限定公司經營和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及技術除外。
根據通報顯示,保定京陽立津線纜制造有限公司供應的低壓電力電纜在安徽公司2022年06月發現絕緣和彈性體護套的熱延伸試驗不合格,屬一般質量問題,6個月內累計出現1次一般質量問題,不合格積分為1分。2022年11月01日-2023年04月30日在安徽公司招標中暫停中標資格。
為促進供應商誠信履約,保證產品質量,確保電網建設順利進行及安全可靠供電,依據《國家電網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的有關規定,對出現重大產品質量問題、履約不誠信等問題的供應商進行了處理。本次對2022年10月31日處理到期,整改完成并經相關單位或部門驗收合格的供應商進行了解除處理。新修訂的《細則》于2020年5月20日起施行,對于在2020年5月20日及以前處理的供應商不良行為,按照2018版《細則》規定予以處理。說明:處理措施須在處理期滿后,供應商整改并經相關單位或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