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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期滿仍未完成整改 山東超高電器被延期處罰

時間:2022-12-06 11:01:38    來源:電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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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纜網訊】近日,國家電網公司電子商務平臺發(fā)布了《國網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關于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2022年12月)》。處理結果顯示,山東超高電器有限公司因處理期滿仍未完成整改,被延期處罰。

據工商公示信息顯示,山東超高電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7月21日,經營范圍包括電能計量箱、高低壓成套設備、電纜保護管、鐵附件、勞保用品、辦公用品、鎖具、鉛封、橡膠制品、金屬制品UPS電源系統(tǒng)配件、安全工器具、電纜分支箱、五金建材、監(jiān)控及電源配件、通訊設備配件、網絡設備配件、電子圍欄、防鳥設備、拉線保護套、變壓器護罩生產、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根據通報顯示,山東超高電器有限公司供寧德地區(qū)的電纜保護管,在2021年12月10日抽檢中出現(xiàn)涂層厚度不合格,屬于Ⅲ級質量問題。6個月內供應商產品不合格累計積分1分。現(xiàn)處理期滿,供應商仍未完成整改。2022年05月05日-2022年11月04日在國網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實施招標的10kV及以下電纜附件中暫停中標資格。未完成整改,延期處罰。

為促進供應商誠信履約,保證產品質量,確保電網建設順利進行及安全可靠供電,依據《國家電網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的有關規(guī)定,對出現(xiàn)重大產品質量問題、履約不誠信等問題的供應商進行了處理。新修訂的《細則》于2020年5月20日起施行,對于在2020年5月20日及以前處理的供應商不良行為,按照2018版《細則》規(guī)定予以處理。說明:上述處理措施須在處理期滿后,供應商整改并經相關單位或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解除。

關鍵詞: 不良行為 有限公司 電纜保護管 國家電網公司 成套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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