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電纜網訊】近日,國家電網公司電子商務平臺發布了《國網江蘇省電力有限公司關于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2023年2月)》。處理結果顯示,江蘇東恒電力器材有限公司因抽檢不合格,在江蘇公司招標中列入黑名單3年。
據工商公示信息顯示,江蘇東恒電力器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09月01日,經營范圍包括電力設備及配件、電力器材及配件、電力鐵附件、電纜保護管、電能計量箱、低壓配電柜、電線、電纜及電力電氣生產和銷售;家具家用電器、工藝品、五金交電、計算機及配件、通訊設備、辦公用品、勞保用品、建筑材料、化工產品(不含危險化學品)、信息系統集成、通信設備零配件、變電運維設備、電子元器件、安防設備、機電設備配件、電子產品、機械設備及配件、輸變電零配件、網絡設備配件、光纖通信設備、智能電子設備、智能電網系統設備、計算機集成系統、軟硬件設備銷售;智能化安裝工程服務、電子工程安裝服務、信息系統集成服務、電子工程技術咨詢服務。橡膠制品批發;表面功能材料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一般項目: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技術推廣服務;科技推廣和應用服務;制冷、空調設備制造;制冷、空調設備銷售;有色金屬壓延加工;金屬結構制造;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根據通報顯示,抽檢不合格:2020年07月,2020年09月抽檢中發現,江蘇東恒電力器材有限公司供江蘇公司的電纜保護管產品,外觀尺寸檢查、密度、環剛度、壓扁試驗、維卡軟化溫度不合格,分別屬于嚴重質量問題,一般質量問題。六個月內累計積分7分,且復檢不合格。2020年11月02日-2023年11月01日在江蘇公司招標中列入黑名單3年。
為促進供應商誠信履約,保證產品質量,確保電網建設順利進行及安全可靠供電,依據《國家電網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的有關規定,對出現重大產品質量問題、履約不誠信等問題的供應商進行了處理。新修訂的《細則》于2020年5月20日起實行,對于發生在2020年5月20日及以前的供應商不良行為,按照2018版《細則》規定予以處理。說明:處理措施須在處理期滿后,供應商整改并經相關單位或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