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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纜網訊】日前,國家能源局公布關于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五次會議第02582號提案的答復復文摘要。
其中國家能源局予以《關于加大對山西新能源發展支持力度的提案》的回復中提到,為統籌兼顧光伏、風電開發建設與森林資源保護,支持光伏、風電持續健康發展,規范光伏、風電建設使用林地,國家林草局先后印發了《國家林業局關于光伏電站建設使用林地有關問題的通知》(林資發〔2015〕153號)和《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規范風電場項目建設使用林地的通知》(林資發〔2019〕17號),堅持生態優先、保護優先和節約集約使用林地的原則,合理規劃布局,明確了光伏、風電建設的禁限區域。
對符合使用林地條件的光伏、風電建設項目,應當嚴格按照以上兩個通知的要求,依法依規辦理使用林地審核審批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