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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纜網訊】近日,國家電網公司電子商務平臺發布了《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關于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2023年2月)》。處理結果顯示浙江冠明電力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因質量問題,不合格積分為1分。被國網暫停產品中標資格6個月。
據工商公示信息顯示,浙江冠明電力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11日,注冊地位于紹興袍江越王路以西,經營范圍包括生產、加工:電力用鍍鋅鋼絲,鍍鋅鋼絞線,稀土多元合金鍍層絲、繩,彈簧,金屬制品;銷售:自產產品;貨物進出口。浙江冠明電力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對外投資2家公司。
根據通報顯示,浙江冠明電力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供國網浙江公司的鋼絞線,2022年12月抽檢發現存在一般質量問題,不合格積分為1分。2023年2月5日-2023年8月4日在公司招標采購中暫停導地線中標資格。
為促進供應商誠信履約,保證產品質量,確保電網建設順利進行及安全可靠供電,依據《國家電網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的有關規定,對出現重大產品質量問題、履約不誠信等問題的供應商進行了處理。新修訂的《細則》于2020年5月20日起施行,對于在2020年5月20日及以前處理的供應商不良行為,按照2018版《細則》規定予以處理。說明:處理措施須在處理期滿后,供應商整改并經相關單位或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