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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2023年四川省電力需求側市場化響應實施方案》發(fā)布

時間:2023-04-23 13:47:36    來源:電纜網


【資料圖】

【電纜網訊】4月19日,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等4部門印發(fā)了《2023年四川省電力需求側市場化響應實施方案》。文件指出,2023年年度交易代理電量10億千瓦時及以上,或繳納履約保障憑證額度達800萬元及以上(額度不足的可自愿補交差額)的售電公司,可在電力交易平臺申請成為負荷聚合商,代理電力用戶參與需求側市場化響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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