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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纜網訊】近日,國家電網公司電子商務平臺發布了《國家電網有限公司關于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2023年6月)》。處理結果顯示,山東華馳變壓器股份有限公司因10kV變壓器抽檢不合格,屬于一般質量問題,不合格積分為1分。在公司系統招標采購中暫停10kV變壓器中標資格6個月。
據工商公示信息顯示,山東華馳變壓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07月11日,經營范圍包括電力變壓器及配套設施、高低壓開關柜、JP柜、箱式變電站、風力發電組合式變壓器、組合式變壓器、整流用電力裝置的生產、銷售及維修(不含在線運行電力設施維修);電力銷售;承裝(修、試)電力設施(承裝類三級、承修類三級、承試類四級);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經營本企業自產產品的出口及售后服務,本企業所需的機械設備、零配件及原輔材料的進口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山東華馳變壓器股份有限公司對外投資2家公司。
根據通報顯示,山東華馳變壓器股份有限公司供應的10kV變壓器在國網河南公司抽檢不合格,屬于一般質量問題,不合格積分為1分。2023年6月1日-2023年11月30日在公司系統招標采購中暫停10kV變壓器中標資格6個月。
為促進供應商誠信履約,保證產品質量,確保電網建設順利進行及安全可靠供電,依據《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的有關規定,對出現重大產品質量問題、履約不誠信等問題的供應商進行了處理。新修訂的《細則》于2020年5月20日起施行,對于在2020年5月20日及以前處理的供應商不良行為,按照2018版《細則》規定予以處理。說明:處理措施須在處理期滿后,供應商整改并經相關單位或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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