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孚電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安孚科技”)近日與合肥長孚新能源科技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長孚新能源”)共同投資設立合肥合孚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孚能源”),用以投資儲能研發及集成產線基地項目。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鑒于長孚新能源系由國內新能源及儲能產業的專業人士出資組成的合伙企業,公司與長孚新能源達成合作共識,將圍繞新能源行業開展戰略合作,致力于電化學儲能系統集成、源網荷儲一體化研發生產等領域共同設立項目公司合孚能源,開展深入合作。
合作協議主要內容
甲方:合肥長孚新能源科技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區望江西路800號創新產業園一期A3樓910-1910號
乙方:安徽安孚電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政務區潛山路888號百利中心北塔1801室
甲乙雙方共同出資設立的合孚能源作為管理運營研發總部及一期0.5GWH儲能集成基地。
(一)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甲方應當向合肥公司委派專業的核心管理團隊。甲方作為合肥公司控股股東,負責委派合肥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及相關核心管理人員,對合肥公司日常經營享有決策權及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權利。
甲方派出團隊作為合肥公司的管理者及日常經營決策者,需以為股東創造價值為核心目標,每階段需制定詳細的經營、發展計劃,為合肥公司發展承擔責任和義務。
(二)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依照法律法規及本協議約定享有股東權利并委派合肥公司董事、監事和財務負責人,其所持有的股權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享有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權利。
乙方依法合規為項目公司發展運營提供各類市場、渠道、資本等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