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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著長期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福萊特玻璃集團及子公司(包括安徽福萊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福萊特(南通)光伏玻璃有限公司、福萊特(越南)有限公司、福萊特(香港)有限公司,以下合稱“福萊特”或統稱“賣方”)近日與正泰新能及其十六家子公司(包括海寧正泰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鹽城正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鹽城正泰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酒泉正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酒泉正泰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樂清正泰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鹽池縣賀泰新能源有限公司、義烏正泰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錚泰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杭州嶸泰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海寧正能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杭州正泰錦繡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大連正泰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鳳陽正泰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松原市新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M.L.T.SOLARENERGYPRODUCTSCO.,LTD.,以下合稱“正泰新能”或統稱“買方”)簽署了銷售光伏壓延玻璃的《戰略合作協議》(以下簡稱“合同”)。
根據合同約定,正泰新能于2023年7月-2025年12月期間向福萊特采購約37,800萬平方米光伏壓延玻璃。
若按照卓創周評2023年3月30日公布的3.2mm光伏玻璃均價25.5元/平方米(含稅)、2.0mm光伏玻璃均價18.5元/平方米(含稅)測算,預估本合同光伏玻璃的銷售總金額約80.51億元人民幣(含稅),占公司2022年度經審計主營業務收入154.02億元人民幣的約52.27%。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本合同屬于應當披露的日常交易合同。雙方約定,實際銷售價格隨行就市,由雙方根據市場行情每月協商確定,故最終實現的銷售金額可能隨市場價格產生波動,上述銷售金額測算不構成業績承諾或業績預測,實際以簽訂的月度采購訂單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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