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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播資訊】深圳:工業園區儲能、光儲充項目最高1000萬元

時間:2023-05-11 10:53:03    來源: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5月8日,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2023年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第一批)》,其中明確儲能、低碳零碳負碳等領域補貼規則。其中儲能新技術新產品示范應用推廣支持工業園區儲能、光儲充示范等兩個方向,按總投資的30%給予事后資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相關資料圖)

2023年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第一批)儲能領域

一、政策依據

1.《深圳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府〔2018〕12號)

2.《深圳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政策》(深府規〔2018〕22號)

3.《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發展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和培育發展未來產業的意見》(深府〔2022〕1號)

4.《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發改規〔2019〕2號)

5.《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專項資金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扶持計劃操作規程》(深發改規〔2020〕2號)

6.《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與重大科研平臺自主攻關扶持計劃項目驗收實施細則》(深發改規〔2023〕1號)

二、基本條件

項目申報單位須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從事儲能領域相關產業研發生產及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民辦非企業等機構。申報單位未違反國家、省、市聯合懲戒政策和制度規定,未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三、扶持計劃

(一)工程研究中心扶持計劃

1.支持領域

(1)鈉離子電池儲能工程研究中心

聚焦鈉離子電池高低溫性能、長循環、高安全和低成本的儲能特性,圍繞正極材料、負極材料、隔膜、電解液、導電劑、正負極粘結劑等電池關鍵材料及輔材,以及材料表征、電池設計、性能測試、失效及機理分析等領域開展關鍵技術研究。

(2)長壽命高安全性鋰離子電池工程研究中心

圍繞長壽命高安全電池材料開發、長壽命電池工藝開發、高安全電池結構開發、補鋰技術開發、電池壽命加速測試方法開發、電池失效檢測和預防等關鍵技術研究。

(3)下一代固態電池儲能工程研究中心

研發固態電芯的新型材料及工藝,實現環保固態儲能電芯的本征安全、長壽命和低度電成本,重點開展電解質材料、正極材料、負極材料、導電劑、粘結劑、材料分散溶劑等電池關鍵材料及輔材研究,開發固態電解質膜制備、固態電芯組裝、固態電芯適配測試技術以及優化固態電芯界面和材料表征等先進工藝。

(4)新型液流儲能電池工程研究中心

聚焦超長循環壽命、高安全穩定性、綠色環保液流電池的研究開發,重點開展電堆單元、關鍵材料、電解液存儲供給單元以及管理控制單元等關鍵技術研究,持續挖掘具有大規模商業化前景的前沿技術路線。

(5)儲能系統集成及安全管理工程研究中心

聚焦儲能系統集成及安全管理,重點開展電池模組CTP技術、液冷散熱技術、智能熱管理技術、電池均衡管理技術、故障精準定位技術、系統熱失控特性、主被動安全一體化技術、熱阻隔技術、消防安全技術等關鍵技術研究。

(6)儲能控制系統工程研究中心

聚焦滿足全場景需求的高效率、高安全、低成本儲能系統集成與控制技術研究,重點開展以下關鍵技術研究:儲能電池管理系統、儲能變流器、能量管理系統、熱管理系統、消防管理系統、新型儲能系統架構、儲能專用控制芯片、儲能電池主動均衡算法、雙向高壓逆變技術、云邊協同能量管理、高效率熱管理、多傳感器聯動監測及預警、電芯內置傳感探測、AI算法電池管理等。

(7)儲能智能裝備技術工程研究中心

聚焦未來新一代超大容量鋰電芯生產裝備、無人化管理、無人化生產的智能裝備研究,重點開展300Ah以上方形電芯產品及100Ah以上圓柱電芯產品生產線的開發,圍繞鋰電產線高效可靠機械結構、高效物流技術、數位整合控制系統,核心主控制系統、AI信息計算判分、自動檢測閉環管理系統等領域開展關鍵技術研究。

(8)光儲充技術工程研究中心

聚焦高效率、高功率密度、多能接入、超強電網適應性的光儲充控制技術,利用人工智能技術監測和管理電池串,精準預測電池狀態,實現電池長壽命高安全;通過大數據分析用戶的能源使用習慣,優化能源分配,實現基于家庭和工商業場景的智能能源管理,以及區域一體化的虛擬發電電站(VPP)能源調度系統。

(9)新能源汽車移動儲能工程研究中心

圍繞電動汽車動力電池標準、技術、產品、產業、市場和模式開展研究,為電池提供認證、檢測服務,驗證超長壽命電池在智能電網領域應用的可行性,綜合評估車電分離的運營模式、電池風險評估技術及超長壽命電池性能的技術參數,提供具有公信力的電池品質評估標準和電池金融保險數據服務。

2.扶持方式及資助標準

通過專家評審、現場核查的項目,市發展改革部門擇優予以批復立項后,按項目總投資的40%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資助。資助金額分階段撥付,在項目扶持計劃通知下達、項目完成40%的總投資額、項目通過驗收三個階段,分別按資助金額的40%、30%、30%分階段予以撥付。組建和提升項目具體標準如下:

(1)工程研究中心組建項目:綜合評審得分60分以上(含60分)的,擇優按經評審核定的項目總投資的40%給予資助,最終資助金額以實際完成投資額和資助比例確定,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資助資金須全部用于項目建設投資。

(2)工程研究中心提升項目:綜合評審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的,擇優按經評審核定的項目總投資的40%給予資助,最終資助金額以實際完成投資額和資助比例確定,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資助資金須全部用于項目建設投資和研發費用,其中用于建設投資的比例不低于資助金額的50%,研發費用只能用于科研材料及事務費支出。

3.申報條件

(1)項目扶持分為組建和提升兩個階段,申報提升項目的,其組建市級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項目須已于本申報指南發布前獲得通過驗收的正式通知。應在資金申請報告附件中增加其組建項目的批復和驗收文件。

(2)項目單位應擁有較強的技術開發和項目實施能力,經營管理狀況良好。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應擁有專業化的技術及管理團隊,財務制度健全,具有較高水平的研發成果和技術儲備,具備良好的產學研合作基礎,須提供相關領域的產學研合作或科技成果轉化典型案例不少于5個(附相關合同或協議)。

(3)項目單位上年度相關領域專項研發經費不低于1000萬元或相關領域專項研發經費占銷售收入比例不低于5%。

組建項目建設投資不低于總投資的40%、研發費用不超過項目總投資50%、鋪底流動資金不超過項目總投資10%;提升項目建設投資不低于總投資的20%、研發費用不超過項目總投資70%、鋪底流動資金不超過項目總投資10%,具體以項目實際完成情況為準。

(4)項目采用的自主技術成果(包括自主知識產權、消化吸收創新、國內外聯合開發的技術等)具有先進性和良好的推廣應用價值,擁有相關成果鑒定或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技術檢測報告等證明材料。

(5)項目單位須具有相應的基礎條件,總人數不少于20人,其中專職研發人數不少于15人,相關研發設備原值不少于500萬元,相關研發場地面積不少于500平方米,能為產業關鍵技術和設備的研究、開發、成果轉化等提供支撐和保障。

(二)公共服務平臺扶持計劃

1.支持領域

(1)儲能共性技術研發公共服務平臺

面向高性能鋰電技術、新一代電池技術、儲能安全管理和智慧調控技術搭建技術研發公共服務平臺,滿足產業鏈企業電池開發小試實驗生產線需求。

(2)儲能產品檢驗檢測公共服務平臺

針對關鍵材料理化性能、電化學性能,電芯模組設計制作、安全性能,電池結構失效與熱失效等核心性能提供檢測驗證能力,提供檢測結果國際互認級的檢測檢驗認證服務,滿足儲能全產業鏈技術檢測檢驗和開發驗證需求。

2.扶持方式及資助標準

通過專家評審、現場核查的項目,市發展改革部門擇優予以批復立項后,按項目總投資的40%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資助。資助金額分階段撥付,在項目扶持計劃通知下達、項目完成40%的總投資額、項目通過驗收三個階段,分別按資助金額的40%、30%、30%分階段予以撥付。組建和提升項目具體標準如下:

(1)公共服務平臺組建項目:綜合評審得分60分以上(含60分)的,擇優按經評審核定的項目總投資的40%給予資助,最終資助金額以實際完成投資額和資助比例確定,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資助資金須全部用于項目建設投資。

(2)公共服務平臺提升項目:綜合評審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的,擇優按經評審核定的項目總投資的40%給予資助,最終資助金額以實際完成投資額和資助比例確定,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資助資金須全部用于項目建設投資和研發費用,其中用于建設投資的比例不低于資助金額的50%,研發費用只能用于科研材料及事務費支出。

3.申報條件

(1)項目扶持分為組建和提升兩個階段,申報提升項目的,其組建市級公共服務平臺項目須已于本申報指南發布前獲得通過驗收的正式通知。應在資金申請報告附件中增加其組建項目的批復和驗收文件。

(2)項目單位應擁有較強的技術開發和項目實施能力,經營管理狀況良好。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應擁有專業化的技術及管理團隊,財務制度健全,具有較高水平的研發成果和技術儲備,具備良好的產學研合作基礎。

(3)項目總投資不低于500萬元,項目單位上年度相關領域研發經費不低于500萬元或相關領域研發經費占銷售收入比例不低于5%。

組建項目建設投資不低于總投資的40%、研發費用不超過項目總投資50%、鋪底流動資金不超過項目總投資10%;提升項目建設投資不低于總投資的20%、研發費用不超過項目總投資70%、鋪底流動資金不超過項目總投資10%,具體以項目實際完成情況為準。

(4)項目單位發展思路清晰,任務、目標合理,具有開展基礎性、準公益性、開放性和專業性服務的管理機制,專業方向和服務定位明確,服務內容對產業技術創新和模式創新具有促進作用,并把以下內容作為其主要任務:

①對外提供技術驗證、質量檢測、安全評估等開放性技術與信息支持服務,實現信息、數據、儀器設備等創新資源共享。

②建立、完善社會公共資源共享開放機制。

③平臺建成運行后,可以通過開放性服務收入維持日常運行。

(5)項目單位須具有相應的基礎條件,已有技術服務團隊總人數不少于15人,其中專職研發或技術服務人員不少于10人,相關研發、檢測及技術服務設備原值不少于300萬元,相關技術服務場地面積不少于300平方米,能為產業關鍵技術和設備的研究、開發、成果轉化等提供支撐和保障。

(三)產業化事后補助扶持計劃

1.支持領域

支持鋰離子電池、鈉離子電池、鎂離子電池、液流電池等先進電化學儲能技術路線的原材料、元器件、工藝裝備、電芯模組、電池管理系統(BMS)、能量管理系統(EMS)、變流器(PCS)、系統集成等儲能領域。

2.扶持方式及資助標準

通過專家評審、現場核查的項目,市發展改革部門擇優予以批復立項,項目單位須先自行投入資金組織實施項目,待項目通過驗收后,按經專項審計核定項目總投資的20%給予事后資助,最終資助金額以實際完成投資額和資助比例確定,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資助資金須全部用于項目建設投資。

3.申報條件

(1)項目采用的自主技術成果(包括自主知識產權、消化吸收創新、國內外聯合開發的技術等)應具有先進性和良好的推廣應用價值,擁有有關成果鑒定、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技術檢測報告等證明材料或相關認證和生產許可,知識產權歸屬明晰。

(2)項目單位有較強的技術開發、資金籌措、項目實施能力,以及較好的資信等級,資產負債率在合理范圍內,經營管理狀況良好,具有開展相關項目產業化的生產、經營資格和實施條件。

(3)項目總投資不低于1500萬元,應有新增固定資產投資(土建工程、新購置設備等)。

建設投資不低于總投資的40%、研發費用不超過項目總投資50%、鋪底流動資金不超過項目總投資10%,具體以項目實際完成情況為準。

(四)新產品新技術示范應用推廣扶持計劃

1.支持領域

(1)工業園區儲能。主要包括已建設且并網投運的鋰離子電池、鈉離子電池、液流等先進電化學儲能項目。

指標要求:(1)項目實施地點在深圳市(含深汕合作區)。(2)項目在申報通知發布后一年內完成并網投運。(3)項目實際投入不低于1000萬元。(4)項目采用的儲能系統應達到先進水平,單體電芯容量不低于280安時,循環壽命≥5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5)需具備完善的電芯級、模組級、電池簇級和系統級的四級主、被動安全設計;(6)需具備電池簇級自動均衡、故障定位與隔離和SOC智能運、維設計;(7)儲能變流器需采用模塊化設計,支持模塊化更換;(8)借助大數據、云計算等數字化技術,能夠實現儲能安全狀態感知、診斷和預警。(9)項目放電量不少于1000度,具備較好的示范意義。

(2)光儲充領域。搭建集光伏發電、儲能、電動汽車充電、車網互動等特性于一身的新型綜合能源利用系統,研究光儲充放一體化微電網關鍵技術,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

指標要求:(1)項目實施地點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2)項目在申報通知發布后一年內之后完成并網投運。(3)項目總投資不低于3000萬元。(4)開發三電平模塊化PCS(儲能雙向逆變器)支持并網和孤島兩種運行模式,支持無功補償,單模塊容量≥50kw,支持無縫擴容,超寬直流電壓 200-800V,最大效率97%,切換時間≤10ms,THDi≤3%(5)開發超高效和超寬范圍的充電模塊,峰值效率≥95%,輸出電壓范圍50-1000V,恒功率范圍300-1000V,300V以下電流不回縮.(6)開發能量管理系統EMS,可實現數據采集與監視、儲能系統的運行控制和響應電網調度、儲能系統狀態評估、安全分析、配電自動化與管理。系統可靠性高,系統平均故障間隔時間(MTBF)≥20000h,且控制操作正確率≥99.99%;命令傳送時間小于1秒;系統資源容量要求模擬量≥8000點,狀態量≥10000點,遙控≥500點。系統模擬量測量中,電流、電壓的測量相對誤差≤0.2%,有功、無功的測量測量相對誤差≤0.5%,電網頻率測量誤差≤0.01Hz。(7)形成整體解決方案,支持相關行業標準的制訂和修訂。(8)項目放電量不少于1000度,具備較好的示范意義。

2.扶持方式及資助標準

通過專家評審、現場核查的項目,市發展改革部門擇優予以批復立項,項目單位須先自行投入資金組織實施項目,待項目通過驗收后,按經專項審計核定項目總投資的30%給予事后資助,最終資助金額以實際完成投資額和資助比例確定,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3.申報條件

項目單位應擁有較強的技術開發和項目實施能力,經營管理狀況良好。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應擁有專業化的技術及管理團隊,財務制度健全,具有較高水平的研發成果和技術儲備。

(五)國家項目配套扶持計劃

1.支持領域

支持電池材料、電芯模組、控制系統、系統集成、智能生產裝備、終端應用等儲能相關領域。

2.扶持方式及資助標準

通過專家評審、現場核查的項目,市發展改革部門擇優予以批復立項后,按項目總投資的一定比例予以資助。資助金額分階段撥付,在項目扶持計劃通知下達、項目完成40%的總投資額、項目通過驗收三個階段,分別按資助金額的40%、30%、30%分階段予以撥付。國家工程研究中心項目配套和國家產業發展項目配套具體標準如下:

(1)國家工程研究中心配套項目:支持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設,按照國家發展改革部門批復或經評審核定的項目總投資的40%予以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資助,最終資助金額以實際完成投資額和資助比例確定。資助資金須全部用于項目建設投資和研發費用,其中用于建設投資的比例不低于資助金額的50%,研發費用只能用于科研材料及事務費支出。

(2)國家產業發展配套項目:支持承擔國家產業發展計劃(專項)等項目,予以最高1:1配套支持,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且市級與國家資助資金總和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40%,最終資助金額以實際完成投資額和資助比例確定。資助資金須全部用于項目建設投資。

3.申報條件

申報項目已獲得國家發展改革部門批復同意立項,且申報時處于在建狀態。

四、申報材料

(一)國家項目配套扶持計劃僅需提供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產業發展項目申報材料以及國家發展改革部門批復同意的立項文件(涉密項目書面報送)。

(二)其他類扶持計劃項目申報單位需按照附件1《資金申請報告編制大綱》要求編制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并按照附件2《資金申請報告附件清單》要求提交相關材料。

五、申報時間

申報時間為:2023年5月8日9:00至2023年6月8日18:00。

六、申報路徑

項目申報單位應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在線申報,申報網址為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693966093K3442001031000,無需提交紙質版申報材料(涉密項目書面報送)。

七、辦理流程

項目申報—項目初審—第三方評審機構評審—現場核查—征求各部門意見—公示—下達扶持計劃—下達項目批復或簽訂項目合同。

八、注意事項

(一)我委從未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為項目建設單位代理產業專項資金申報事宜,項目建設單位須自主申報。我委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資金申請,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假借我委領導和工作人員名義向申報單位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即向我委舉報。若發現中介機構代為申報的,一律取消申報資格,如已立項則予以撤項。

(二)根據《深圳市促進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管理辦法》要求,對工程研究中心、公共服務平臺扶持計劃項目,單臺(套)使用專項資金50萬元人民幣以上購置建設的用于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活動的科學儀器設備,項目單位應及時完成儀器設備購置評議,并在市共享平臺對外開展服務,按要求開展儀器設備開放共享年度考核。

(三)除國家項目配套扶持計劃外,申請其他類別扶持計劃項目的,項目建設期不早于2023年1月1日,建設期一般不超過3年,截至項目申報結束之日,項目已完成投資額占總投資比例不得超過20%。

(四)項目資金已落實(自有資金證明+銀行貸款承諾+銀行貸款≥項目總投資,其中自有資金不低于項目總投資的30%),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申報項目的,不得使用財政資金作為項目自籌資金來源。

(五)項目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落實節能、降耗、環保、安全等要求;已按有關規定取得項目備案或核準文件,且時限未超過2年,并已根據需要取得環評批準文件,落實項目建設場地。

(六)項目的財務核算、研發、生產和服務等關鍵環節在深圳本地實施。

(七)申報項目要提供思路清晰的項目建設方案,提出明確可量化的項目建設指標,包括新(改)建場地面積、產能指標、知識產權數量、研發人員數量、關鍵技術指標等。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規范。

(八)同一單位建設內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項目不得向市有關部門多頭申報。經核實屬多頭申報的項目,將取消申報資格并追究申報單位責任。

相關附件:附件1和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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