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發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發布《關于應急跨省購電費用分攤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在極端高溫嚴寒天氣以及突發性自然災害時期,為保障居民、農業、工商業電力供應,確需從省外應急購電的,產生的損益由全體工商業用戶承擔。
《通知》提出,受極端高溫天氣影響,今年迎峰度夏期間,安徽省電力供應極度緊張,實測最高負荷較去年增長16.2%,比該省常規電力供應能力高出980萬千瓦。為盡量避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保障居民生活用電,安徽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組織電網企業根據國家跨省電力交易規則,通過省間協議、省間現貨市場交易、省間臨時互濟、跨省應急調度等多種方式購電(以下簡稱“應急跨省購電”),為該省順利通過兩輪高溫大負荷考驗發揮了重要作用。
《通知》明確,在極端高溫嚴寒天氣以及突發性自然災害時期,為保障居民、農業、工商業電力供應,確需從安徽省外應急購電的,產生的損益由安徽全體工商業用戶承擔。當月發生的應急跨省購電費用,原則上按當月全體工商業用戶實際用電量分攤,與當月工商業電費同步發行回收,電網企業在電費發票中注明“應急跨省購電費”??紤]到用戶承受能力,對數額較大一次性繳納確有困難的,可以簽訂“應急跨省購電費”緩繳協議,根據實際情況分批繳納,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仲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