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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峰谷分時電價機制再優化 1月1日起執行

時間:2023-01-10 18:02:23    來源:寧夏發展改革委

北極星智能電網在線訊:近日,寧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優化峰谷分時電價機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以更好引導用戶削峰填谷、改善電力供需狀況、促進新能源消納,并為儲能發展創造有利條件。《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執行,涉及需要調整電表設置參數的農業生產用戶、10千伏以下工商業用戶,峰谷時段自2023年4月1日起執行。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與此前分時電價機制相比,本次政策調整有兩個重要變化:一是峰谷時段劃分變化明顯。將鐵合金、碳化硅、煤炭開采、水泥制造四個行業執行的時段劃分擴大到全部工商業用電(含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用戶)和農業生產用電范圍,即:高峰 7:00-9:00、17:00-23:00;平段 23:00-次日7:00;谷段9:00-17:00。將更多用戶的白天時段調整為電價谷段,將有利于新能源消納,促進新式儲能大力發展。二是工商業用戶市場化執行方式更加靈活,峰谷價差進一步拉大。與此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發布的《關于做好2023年電力中長期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相銜接,工商業用戶輸配電價不再參與浮動,發用電雙方采用分時段交易,即按日劃分24小時時段,通過市場反映各時段價格,一方面價格及執行方式更加靈活,另一方面峰谷價差進一步拉大,這對解決我區電力系統供需緊平衡、早晚高峰電力負荷缺口等問題發揮積極作用。

峰谷時段劃分及電價水平:

農業生產用電峰平谷時段調整為:

峰時段:7:00-9:00 ,17:00-23:00;

谷時段:9:00-17:00;

平時段:23:00-24:00,0:00-7:00。

詳情如下: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優化峰谷分時電價機制的通知

寧發改價格(管理)〔2023〕7號各市、縣(區)發展改革委(局)、寧東經發局,國網寧夏電力有限公司: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完善分時電價機制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1093號)和電價市場化改革的有關要求,為充分發揮分時電價信號作用,有效銜接我區電力交易規則,更好引導用戶削峰填谷,促進新能源消納,現就進一步優化峰谷分時電價機制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優化分時電價用戶價格機制

(一)執行范圍

農業生產用電執行分時電價政策,居民生活用電(含居民合表用電、居民清潔供暖用電)選擇執行分時電價政策。工商業用電(含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用戶)按照自治區電力中長期交易規定的市場化交易方式執行。

(二)峰谷時段劃分及電價水平

1.農業生產用電峰平谷時段調整為:

峰時段:7:00-9:00 ,17:00-23:00;

谷時段:9:00-17:00;

平時段:23:00-24:00,0:00-7:00。

電價水平詳見附件。

2.居民清潔供暖用電峰谷時段及電價水平不作調整,繼續按照《自治區物價局關于我區清潔供暖用電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寧價商發〔2017〕35號)、《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區清潔供暖用電價格政策的通知》(寧發改價格〔2018〕723號)執行。

3.工商業用電(含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用戶)峰平谷時段及分時段交易價格按照自治區電力中長期交易有關規定執行,輸配電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隨時段浮動。其中10千伏以下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用戶電價按照《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我區2023年度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繼續實行階段性代理購電優惠政策的通知》(寧發改價格〔2022〕870號)執行,后續遇政策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供暖期,執行清潔供暖電價工商業用電繼續執行谷段延長2小時政策,延長2小時對應電量按照平段用電量2/8比例折算(直接進入市場的清潔供暖工商業用戶峰平谷時段參照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并按谷段平均電價執行,谷段輸配電價按50%執行。

二、建立分時電價動態調整機制

根據我區電力系統用電負荷或凈負荷特性變化、新能源消納等情況,適時調整目錄分時電價時段劃分、浮動比例、執行范圍。

三、其他事項

1.電網企業要對分時電價政策產生的損益單獨核算,10千伏以上代理購電價格損益納入代理購電損益,由代理購電用戶分攤,按月清算;農業生產用電、10千伏以下工商業用戶價格由市場形成前產生的損益和執行清潔供暖政策的工商業用戶電價產生的損益,納入輸配電價核價時統籌考慮。

2.增量配電網企業未直接進入市場前,選擇綜合電價方式的,參照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峰谷分時價格執行;對選擇分類電價方式的,按照具體分類分別執行代理購電、居民農業峰谷分時電價。

3.請各級發展改革部門、電網企業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做好政策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上述政策規定自2023 年1月1 日起執行,涉及需要調整電表設置參數的農業生產用戶、10千伏以下工商業用戶,峰谷時段自2023年4月1日起執行。此前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2023年1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鍵詞: 農業生產 輸配電價 削峰填谷 政策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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