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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燃氣瓶橫過來放在地上燒也是違法的呀?”3月13日,看到執法隊員正在查處新屋村夜市的一家餐飲攤位這一行為時,旁邊幾位村民有些不解。
眼下,新屋村夜市已恢復營業,不少餐飲攤位生意火爆。當天,義烏市執法局稠江大隊的執法隊員,對該夜市餐飲攤點的燃氣使用情況進行實地檢查。走進一家餐飲攤位時,只見一只燃氣瓶躺臥在地,管子一端連著燃氣灶,而灶上爐火正旺。攤位老板解釋說,這個燃氣瓶內的燃氣所剩不多,為增加火力以及充分使用燃氣瓶內的剩余氣體,就想著讓其臥倒在地,方便使用。
根據《浙江省燃氣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燃氣用戶不得有加熱、摔砸、倒臥、曝曬燃氣瓶或者改換氣瓶檢驗標志、漆色行為。執法隊員當場責令對方停止倒臥使用燃氣瓶的行為。目前,稠江大隊已對該行為進行立案查處。
據了解,倒臥使用燃氣瓶是一種非常危險的行為,因燃氣瓶倒臥后,瓶內的液態石油很容易來不及氣化就流到減壓閥,導致迅速膨脹,從而撐破軟管,造成嚴重泄露,如果再遇到明火,就很容易造成爆炸。執法隊員提醒廣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務必要注意燃氣使用安全,購買使用規范瓶裝燃氣。使用瓶裝液化氣時,室內要通風良好,保持干燥,并遠離熱源,以免氣瓶過熱引起瓶內壓力升高。切記不要倒臥使用氣瓶,也不要用明火、蒸汽、開水或其他熱源直接加熱氣瓶。
來源:義烏市融媒體中心
記者:林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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