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財產保全后能否也申請財產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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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足條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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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和第一百零一條規定,財產保全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是情況緊急,不采取財產保全將會使申請人的合法財產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
2.必須由利害關系人向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法院不依職權主動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3.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否則法院將駁回申請。
4.案件必須有給付內容,屬給付之訴;
5.必須是由當事人一方的行為可能使判決難以執行的;
6.必須在訴訟過程中提出申請。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依職權裁定采取訴訟財產保全措施;
7.申請人提供擔保。法院未責令提供擔保的不在此限。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回答可以得出,財產保全應當具備必須是情況緊急,不采取財產保全將會使申請人的合法財產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必須是由當事人一方的行為可能使判決難以執行等情況,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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