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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無小事 防患于未然
5月5日
義烏2名房東
因違反相關規定
被依法行政拘留
5月5日上午,義烏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民警在對轄區內出租房開展消防檢查時,發現有兩名房東未在房間內配置逃生四件套,存在不少消防隱患。進一步調查,發現二人在未取得公安部門出具的特種行業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將自住房改做旅館經營,低價供他人入住。警方當場將兩家“黑旅館”關停,并將李某、裴某二人帶回派出所接受調查。目前,李某、裴某因未獲公安許可擅自經營旅館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并處罰款。連日來,義烏公安全力推進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百日整治攻堅戰,圍繞護航亞運、安全生產工作,對各類消防、治安、道路交通等安全隱患開展集中排查整治,累計開展檢查136次,檢查出租房16600余家,發現并整改安全隱患5000余處,行政拘留88人。
下一步,義烏公安將繼續嚴查嚴處,嚴厲打擊涉安全領域違法犯罪行為,堅決消除安全風險隱患,全力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法律鏈接未獲公安許可擅自經營旅館:《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對未獲公安許可擅自經營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罰款,并予以取締。來源:義烏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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