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義烏市訴前調解工作的需要
(資料圖)
義烏市訴調銜接人民調解委員會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若干訴前調解工作專職調解員
具體事項如下
1.擁護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公道正派,責任心強,熱心人民調解工作;
2.年齡在6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能勝任調解工作。
3.具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良好的語言表達和溝通協調能力,能熟練使用辦公軟件,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識。
4.曾在政法部門、法律服務機構工作或具有調解實務經驗的人員年齡可以適當放寬,并優先聘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處于黨紀、政紀處分期間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其他不宜擔任調解員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1.報名方式
采用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23年6月2日至6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報名地點:義烏市社會治理中心130辦公室
咨詢電話:0579-85328790
聯系人:楊先生。
2.報名要求
報名時應聘人員應準確填寫《調解員簡歷表》,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相關從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等。報名人員應對其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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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調解員簡歷表》
3.招聘流程
(1)初選
招聘單位委托第三方對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員進行初選,確定擬聘任人員入圍名單;
(2)體檢
初選入圍人員,應提交義烏市內醫院出具的常規體檢報告。
(3)審核通過
義烏市社會治理中心、義烏市人民法院、義烏市司法局成立調解員審核小組,在體檢合格的初選人員中確定一定比例的正式聘任人員。
(4)聘用
簽訂調解員聘用合同。
三其他事項1.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試聘崗位的正式聘用,不勝任試聘崗位的予以解聘;
2.正式聘用人員頒發人民調解員證;
3.人員聘用后,待遇報酬按訴前調解獎補規定執行;
4.聘用人員將派駐義烏市社會治理中心、義烏市人民法院或下屬基層法庭從事訴訟糾紛案件的調解工作;
5.未盡事宜可以面談;
6.在招聘程序中,若出現自動放棄或取消調解員資格等情形時,可根據需要進行遞補。
義烏市訴調銜接人民調解委員會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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