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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發布,新能源發展再迎政策利好

時間:2022-03-30 17:03:25    來源:中國電線電纜網

3月29日,國家能源局發布《2022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穩步推進結構轉型,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提高到17.3%左右,風電、光伏發電發電量占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達到12.2%左右。大力發展風電光伏。加大力度規劃建設以大型風光基地為基礎、以其周邊清潔高效先進節能的煤電為支撐、以穩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壓輸變電線路為載體的新能源供給消納體系。優化近海風電布局,開展深遠海風電建設示范,穩妥推動海上風電基地建設。積極推進水風光互補基地建設。繼續實施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建設,加強實施情況監管。

具體來看,《意見》提出:

積極推進輸電通道規劃建設。結合以沙漠、戈壁、荒漠等地區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規劃開發及電力供需發展形勢,積極推進規劃已明確的跨省跨區輸電通道前期工作,條件具備后,抓緊履行核準手續。加快建設南陽-荊門-長沙、駐馬店-武漢、荊門-武漢、白鶴灘-江蘇、白鶴灘~浙江等特高壓通道。推進重點輸電通道配套的電網、電源工程建設,著力提升輸電通道利用效率和可再生能源電量占比。

大力發展風電光伏。加大力度規劃建設以大型風光基地為基礎、以其周邊清潔高效先進節能的煤電為支撐、以穩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壓輸變電線路為載體的新能源供給消納體系。優化近海風電布局,開展深遠海風電建設示范,穩妥推動海上風電基地建設。積極推進水風光互補基地建設。繼續實施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建設,加強實施情況監管。因地制宜組織開展“千鄉萬村馭風行動”和“千家萬戶沐光行動”。充分利用油氣礦區、工礦場區、工業園區的土地、屋頂資源開發分布式風電、光伏。健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發布2022年各省消納責任權重,完善可再生能源發電綠色電力證書制度。

有序推進水電核電重大工程建設。推動雅魯藏布江下游水電開發前期工作,建成投產白鶴灘、兩河口水電站全部機組,加快推動雅礱江孟底溝、黃河羊曲水電站建設,推進旭龍水電站核準,水電裝機達到4.1億千瓦。建成投運福清6號、紅沿河6號、防城港3號和高溫氣冷堆示范工程等核電機組,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積極有序推動新的沿海核電項目核準建設。

積極發展能源新產業新模式。加快“互聯網+”充電設施建設,優化充電網絡布局。組織實施《核能集中供熱及綜合利用試點方案》,推進核能綜合利用。因地制宜開展可再生能源制氫示范,探索氫能技術發展路線和商業化應用路徑。開展地熱能發電示范,支持中高溫地熱能發電和干熱巖發電,積極探索作為支撐、調節性電源的光熱發電示范。加快推進纖維素等非糧生物燃料乙醇產業示范。穩步推進生物質能多元化開發利用。大力發展綜合能源服務,推動節能提效、降本降碳。

關鍵詞: 基地建設 可再生能源 大力發展 前期工作 海上風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