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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珠海市應急管理局對珠海某某石化有限公司未按規定進行重大危險源備案行政處罰案
基本案情
2023年6月15日,執法人員在對珠海某某石化有限公司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對烯烴項目一期工程進行擴能改造,在完成了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和新建建設項目的重大危險源辨識、安全評估和分級后,未按規定進行重大危險源備案。經查實,該公司違反《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第二十四條規定“危險化學品單位新建、改建和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應當在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前完成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安全評估和分級、登記建檔工作,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的規定,依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第三十四條第四項規定,對該公司給予警告,并處17500元罰款。
特別提醒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和經營的單位新建、改建和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應當在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前完成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安全評估和分級、登記建檔工作,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危險化學品單位未對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安全評估、分級、登記建檔和備案都會違反《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相關規定。
編輯:珠海應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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