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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纜網訊】近日,國家電網公司電子商務平臺發布了《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關于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2022年8月)》。處理結果顯示,福建大和電氣有限公司因抽檢發現質量問題,被暫停電能計量箱中標資格6個月。
據工商公示信息顯示,福建大和電氣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01月23日,經營范圍包括電表箱、電表計量箱、電力變壓器、成套設備、箱式變電站、高低壓元器件、層壓木、漆包線生產銷售;電抗器、礦用電器、電子元件、金具、電線電纜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福建大和電氣有限公司對外投資3家公司。
根據通報顯示,福建大和電氣有限公司供國網浙江公司的電能計量箱,2022年6月抽檢發現存在較嚴重質量問題,不合格積分為2分。2022年8月5日-2023年2月4日在公司招標采購中暫停電能計量箱中標資格。
為促進供應商誠信履約,保證產品質量,確保電網建設順利進行及安全可靠供電,依據《國家電網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的有關規定,對出現產品質量問題、履約不誠信等問題的供應商進行了處理。新修訂的《細則》于2020年5月20日起實行,對于在2020年5月20日及以前處理的供應商不良行為,按照2018版《細則》規定予以處理。說明:處理措施須在處理期滿后,供應商整改并經相關單位或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