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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纜網訊】近日,國家電網公司電子商務平臺發布了《國網河北省電力有限公司關于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2022年10月)》。處理結果顯示,長城電器集團上海有限公司因抽檢發現1次2級質量問題,在河北公司招標中暫停中標資格6個月。
據工商公示信息顯示,長城電器集團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04月30日,經營范圍包括變壓器,整流器,電感器,配電開關設備,電力電子元器件,成套電控設備(除特種設備),高壓開關柜,低壓開關柜,箱式變壓器,低壓元器件,防爆產品制造批發,防爆電器,儀器儀表,電線電纜,高低壓電器及配件,輸配電與控配電,機械設備,建筑工程設備,焊接設備及焊接材料,照明設備,照明器材,燈具燈飾,電氣信號設備銷售,自有房屋租賃,物業管理,企業管理咨詢,商務信息咨詢,電力工程設計施工安裝,從事貨物進出口及技術進出口業務。
根據通報顯示,河北公司在2021年9月份抽檢中,發現長城電器集團上海有限公司1次2級質量問題。2022年5月5日-2022年11月4日在河北公司招標中暫停10kV柱上變壓器臺成套設備中標資格6個月。
為促進供應商誠信履約,保證產品質量,確保電網建設順利進行及安全可靠供電,依據《國家電網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的有關規定,對出現產品質量問題、履約不誠信等問題的供應商進行了處理。新修訂的《細則》于2020年5月20日起實行,對于在2020年5月20日及以前處理的供應商不良行為,按照2018版《細則》規定予以處理。說明:處理措施須在處理期滿后,供應商整改并經相關單位或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