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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纜網訊】近日,國家電網公司電子商務平臺發布了《國網湖北省電力有限公司關于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2023年02月)》。處理結果顯示,杭州銘通電氣有限公司因抽檢發現質量問題,被國網湖北暫停10kV及以下電纜附件同類產品中標資格12個月。
據工商公示信息顯示,杭州銘通電氣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27日,經營范圍包括一般項目:塑料制品制造;太陽能發電技術服務;新能源汽車換電設施銷售;智能輸配電及控制設備銷售;光伏設備及元器件銷售;電力電子元器件銷售;輸配電及控制設備制造;電力電子元器件制造;電力設施器材制造;電力設施器材銷售;電容器及其配套設備制造;塑料制品銷售;電子產品銷售;機械電氣設備制造;機械電氣設備銷售;儀器儀表銷售;軟件開發;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運營;儲能技術服務;光伏設備及元器件制造;變壓器、整流器和電感器制造;合同能源管理;金屬結構銷售;金屬制品銷售(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根據通報顯示,2022年7月抽檢中,杭州銘通電氣有限公司供孝感供電公司電纜保護管存在外觀尺寸檢查不合格等問題,屬于嚴重質量問題;供黃岡供電公司電纜保護管存在密度測量不合格等問題,屬于較嚴重質量問題。因生產日期在一個月之內發現多次質量問題的合并計為一次,不合格積分為3分,暫停中標資格12個月。自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在湖北省集中規模招標中暫停10kV及以下電纜附件同類產品中標資格12個月。
為促進供應商誠信履約,保證產品質量,確保電網建設順利進行及安全可靠供電,依據《國家電網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的有關規定,對出現重大產品質量問題、履約不誠信等問題的供應商進行了處理。新修訂的《細則》于2020年5月20日起實行,對于發生在2020年5月20日及以前的供應商不良行為,按照2018版《細則》規定予以處理。說明:上述處理措施須在處理期滿后,供應商整改并經相關單位或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