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電纜網訊】近日,國家電網公司電子商務平臺發布了《國網吉林省電力有限公司關于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2023年3月)》。處理結果顯示,鑒于供應商已及時完成整改,可減輕處理,天津市匯亞塑業科技有限公司被暫停產品中標資格至2023年5月31日。
據工商公示信息顯示,天津市匯亞塑業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9月15日,經營范圍包括電力、市政工程用管材管件、井蓋、蓋板、電纜支架、電力高低壓成套設備及其自動化產品、儀器儀表、電子及電氣智能產品、塑料制品(超薄塑料袋除外)開發、生產、銷售;管道工程的設計與安裝;自有房屋租賃;防火隔板及防火槽盒制造、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根據通報顯示,天津市匯亞塑業科技有限公司供國網長春市九臺區供電公司電纜保護管抽檢發現一般質量問題。2023年3月1日-2023年8月31日在國網吉林省電力有限公司招標采購10kV及以下電纜附件標包中,暫停中標資格6個月。鑒于供應商已及時完成整改,項目單位驗收效果良好,根據《細則》第三十條,可減輕處理,暫停10kV及以下電纜附件中標資格時間至2023年5月31日。
為促進供應商誠信履約,保證產品質量,確保電網建設順利進行及安全可靠供電,依據《國家電網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的有關規定,對出現產品質量問題、履約不誠信等問題的供應商進行了處理。新修訂的《細則》于2020年5月20日起實行,對于發生在2020年5月20日及以前的供應商不良行為,按照2018版《細則》規定予以處理。說明:處理措施須在處理期滿后,供應商整改并經相關單位或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