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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纜網訊】近日,國家電網公司電子商務平臺發布了《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關于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2023年5月)》。處理結果顯示,江蘇天力電纜有限公司因質量問題,被國網浙江公司繼續暫停產品中標資格6個月。
據工商公示信息顯示,江蘇天力電纜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17日,經營范圍包括電線、電纜、熱電偶、熱電阻、數顯儀表、儀表成套配件、水位控制柜生產、銷售;銅材加工、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一般項目:電子專用設備制造;電子元器件批發;電子元器件零售;電子元器件制造;電子專用設備銷售;金屬材料銷售;金屬材料制造;金屬制品銷售;充電樁銷售;五金產品批發;電力設施器材銷售;光纜銷售;光伏設備及元器件銷售;電器輔件銷售;儀器儀表銷售;電力設施器材制造;電氣設備銷售;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招投標代理服務;企業管理;木制容器制造;木制容器銷售;光伏設備及元器件制造;太陽能發電技術服務;電子專用材料銷售;電子專用材料制造;技術推廣服務;工程管理服務;信息技術咨詢服務;新型金屬功能材料銷售(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根據通報顯示,江蘇天力電纜有限公司供浙江公司的電力電纜,2021年12月抽檢發現存在較嚴重質量問題和一般質量問題,目前正在處理期。本次是2022年8月抽檢發現存在一般質量問題,在原處理期滿后延長處理期,不合格積分為1分。2023年5月5日-2023年11月4日在公司招標采購中暫停10 (20) kV及以下電纜中標資格。
為促進供應商誠信履約,保證產品質量,確保電網建設順利進行及安全可靠供電,依據《國家電網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的有關規定,對出現重大產品質量問題、履約不誠信等問題的供應商進行了處理。新修訂的《細則》于2020年5月20日起施行,對于在2020年5月20日及以前處理的供應商不良行為,按照2018版《細則》規定予以處理。說明:處理措施須在處理期滿后,供應商整改并經相關單位或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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