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隆基發布公告,公司與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于2022年3月12日簽訂《投資合作協議》,就公司在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蒙蘇經濟開發區投資建設年產20GW單晶硅棒和切片項目、30GW高效單晶電池項目及5GW高效光伏組件項目達成合作意向。本次簽署的投資項目實施前尚需根據投資金額提交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批。
公司表示,本次簽訂的項目投資協議符合公司的未來產能規劃,有利于公司充分發揮技術和產品領先優勢,搶抓光伏市場發展機遇,進一步提升公司產能規模,不斷提高市場競爭力。本次項目預計不會對公司當期營業收入產生影響,公司將根據項目實施計劃召開董事會進行項目可行性分析測算并及時披露。以上投資協議的簽訂和履行不會對公司業務獨立性產生影響。
按照隆基股份“技術不領先不擴產”的風格,本次大舉擴產電池片產能,極有可能是N型電池技術取得了突破性進展。公司目前在TOPCon、HJT等新興技術路線均有深度布局,此前更是多次打破N型電池實驗室轉換效率世界記錄。此外,由于公司組件出貨量日益提升,硅片外銷規模顯著下滑,對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了一定影響。本次加碼硅片產能,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截至3月11日收盤,公司總市值為4358億元。
交易對方的基本情況
1、名稱: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2、交易對方與上市公司之間的關系:無關聯關系。
投資協議的主要內容
甲方: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
乙方: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丙方: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年產20GW單晶硅棒和切片項目,30GW高效單晶電池項目及5GW高效光伏組件項目。
2、項目投資內容:丙方將在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分別設立各項目控股子公司作為各項目的運營主體,由項目子公司租賃乙方或乙方指定出租方的廠房、倉庫及附屬設施,負責本項目生產和工藝設備購置、安裝及調試,流動資金投資和項目運營管理。
3、丙方項目公司投資概算(含流動資金):年產20GW單晶硅棒和切片項目預計投資金額76億元,年產30GW高效單晶電池項目預計投資金額103億元,年產5GW高效光伏組件項目預計投資金額16億元。(公司將根據項目實施計劃,基于項目建設和營運的實際需求進行項目可行性分析測算,具體投資預算以公司內部有權機構審批的金額為準)
4、建設周期:根據合同約定的條件,自廠房、倉庫及附屬設施移交丙方項目公司使用起,上述各項目投產時間不超過6個月,達產時間不超過24個月。具體實施進度以公司內部有權機構審批的進度為準。
5、項目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蒙蘇經濟開發區江蘇工業園區西片區。
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簽訂的項目投資協議符合公司的未來產能規劃,有利于公司充分發揮技術和產品領先優勢,搶抓光伏市場發展機遇,進一步提升公司產能規模,不斷提高市場競爭力。本次項目預計不會對公司當期營業收入產生影響,公司將根據項目實施計劃召開董事會進行項目可行性分析測算并及時披露。以上投資協議的簽訂和履行不會對公司業務獨立性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