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貴州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發布。貴州省規劃了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到2025年,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6546萬千瓦;非水電可再生能源裝機4265萬千瓦。其中水電裝機2281萬千瓦,風電裝機1080萬千瓦,光伏發電裝機3100萬千瓦,生物質能發電裝機85萬千瓦。
光伏方面:
重點任務積極拓展光伏發電多元化產業布局,包括光伏基地、風光水火儲一體化、整縣光伏以及“光伏+”項目。
大力推進光伏基地建設。為適應新能源大規模、高比例發展,在太陽能資源較好的畢節、六盤水、安順、黔西南、黔南等市(州)打造百萬千瓦級大型光伏基地,引領新能源基地化、規?;l展。充分發揮規?;_發優勢,降低建設成本,加強送出通道規劃和建設,提高新能源消納能力和送出通道利用水平。
積極推進風光水火儲一體化發展。以大型水電基地及現有(規劃)火電廠為依托,統籌本地消納和外送,建設烏江、北盤江、南盤江、清水江流域四個水風光一體化可再生能源綜合基地以及風光水火儲多能互補一體化項目。充分利用水電及火電的調節能力,合理布局新型儲能或抽水蓄能,優化調度、聯合運行、高效利用,建設水(火)風光儲一體化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基地,降低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成本,提高水電或火電送出通道利用率。
積極推進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加快負荷中心及周邊地區分布式光伏建設,積極推進工業園區、經濟開發區等屋頂光伏利用,推廣光伏發電與建筑一體化應用。在開陽縣、播州區、關嶺縣、鎮寧縣、盤州市、鐘山區、鎮遠縣、長順縣、興義市、望謨縣、威寧縣、黔西市、松桃縣等13個試點縣(市、15貴州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區),按照就地消納、整縣推進、因地制宜、宜建盡建、分步實施的原則,以及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基本要求,在2023年底前各試點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達到國家要求。
積極推進“光伏+”發展。結合光伏場區巖溶、石漠化、煤礦塌陷區等脆弱區域的生態修復,提升光伏發電發展方向,創新各類符合我省實際的“光伏+”綜合開發利用模式,積極打造農光互補、林光互補、牧光互補以及水光互補等光伏利用方式,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增加農村就業崗位,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實力,增加農民收入;積極推進風電開發和鄉村振興和旅游開發,提升邊遠地區交通基礎建設;大力推進垃圾發電項目建設,因地制宜推進農林生物質發電項目和沼氣發電項目建設,促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促進生態文明建設。
風電方面:大力推進集中式風電開發。在落實好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復等措施的基礎上,鼓勵采用先進技術因地制宜建設低風速風電場。加強風能資源勘測和評價,提高微觀選址技術水平,針對不同的資源條件,加強設備選型研究,探索同一風電場因地制宜安裝不同類型機組的混排方案,因地制宜選擇大功率抗凝凍低風速風機及配套高塔筒、長葉片,提高風資源開發效率,減少用地需求,提高經濟效益,適應大規模平價上網風電發展。
鼓勵分散式風電開發建設。鼓勵因地制宜建設中小型風電項目,充分利用電網現有變電站和線路,綜合考慮資源、土地、交通、電網送出消納以及自然環境等建設條件,開發建設就近接入、就地消納的分散式風電項目。
鼓勵風光互補項目建設。根據光伏白天發電,風電大風時段多集中于夜間的特性,利用風能和太陽能互補發電,實現全天候發電功能,提高送出通道利用效率,向電網提供更加穩定的電能,實現資源最大程度的整合,降低風光送出成本。
此外,貴州省對于光伏和風電等項目的投資進行了匡算。“十四五”期間,全省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項目投資約1234億元,其中:
1、光伏發電項目:“十四五”期間新增光伏電站裝機2043萬kW,單位千瓦投資根據成本下降按2800至3500元/kW計,總投資約645億元。
2、風電項目:“十四五”期間新增裝機規模500萬kW,單位千瓦投資按6900元/kW計,總投資345億元。
3、生物質能利用項目:“十四五”期間新增生物質能發電項目(含垃圾)裝機50萬kW,總投資94億元。
4、地熱能利用項目:“十四五”期間新增地熱能服務面積2000萬平方米,按單位面積造價500元計,總投資100億元。5、核能項目:核能小堆項目一期投資5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