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億緯鋰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億緯鋰能”)擬與紫金鋰業(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紫金鋰業”)、山東瑞福鋰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瑞福鋰業”)簽訂《投資協議書》(以下簡稱“本協議”),三方擬合作在湖南省成立合資公司,分期投資建設年產9萬噸鋰鹽項目,項目總投資規模預計30億元;其中第一期建設年產3萬噸碳酸鋰鋰鹽項目,對應投資額約人民幣9億元(含注冊資本金3億元,其中億緯鋰能認繳出資7,800萬元,持有合資公司26%股權;紫金鋰業認繳出資10,200萬元,持有合資公司34%股權;瑞福鋰業認繳出資12,000萬元,持有合資公司40%股權)。根據實施需要,本協議各方協商確定項目建設進度和產能規模的擴大,并可分階段同時按各自持股比例將合資公司的資本金增資至10億元。
主要內容
(資料圖片)
甲方:紫金鋰業(海南)有限公司
乙方:山東瑞福鋰業有限公司
丙方:惠州億緯鋰能股份有限公司
1、合作項目
三方擬合作在湖南省成立合資公司,分期投資建設年產9萬噸鋰鹽項目,項目總投資規模預計30億元;其中第一期建設年產3萬噸碳酸鋰鋰鹽項目,對應投資額約人民幣9億元(含注冊資本金3億元)。
根據實施需要,本協議各方協商確定項目建設進度和產能規模的擴大,并可分階段同時按各自持股比例將合資公司的資本金增資至10億元。
2、合資公司
(1)合資公司注冊資本擬為人民幣30,000萬元,其中甲方認繳出資人民幣10,200萬元,持有合資公司34%股權;乙方認繳出資人民幣12,000萬元,持有合資公司40%股權;丙方認繳出資人民幣7800萬元,持有合資公司26%股權。三方根據合資公司的項目進度,同時同比例出資。
(2)合資公司的經營期限為長期,經營范圍為鋰鹽的生產、銷售(具體以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為準)。
(3)合資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經濟實體,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以合資公司的全部資產對外承擔責任。各方以其認繳出資為限,對合資公司承擔責任。
(4)合資公司的名稱、地址,由三方另行協商確定(具體以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