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仕凈科技擬投資不超112億在寧國建設高效光伏電池片生產項目:世界視點

時間:2023-01-10 09:04:28    來源:蘇州仕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蘇州仕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寧國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寧國經開管委會”)為進一步促進經濟社會健康快速發展,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謀發展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就公司在寧國投資建設高效太陽能電池片生產項目的相關事宜,簽訂了《高效太陽能電池片生產項目投資合作協議書》。預計項目總投資最高不超過112億元,其中固定資產投資90億元,建設年產24GW高效N型單晶TOPCon太陽能電池項目,項目分兩期建設。

主要內容

甲方:寧國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資料圖片)

乙方:蘇州仕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項目概況

1.1項目名稱:高效太陽能電池片生產項目(以下簡稱“項目”)

1.2項目選址:寧國經濟技術開發區河瀝園區興盛路以南區域。

1.3投資總額:項目計劃總投資最高不超過112億元(人民幣,下同),其中固定資產投資90億元。目前尚未明確雙方具體出資金額,后續以雙方簽訂的合同和實際投資金額為準。

1.4用地面積:規劃用地面積約770畝。

1.5建設內容:年產24GW高效N型單晶TOPCon太陽能電池項目。

1.6項目建設進度:項目分二期建設,一期計劃總投資75億元,其中固定資產投資63億元,規劃用地面積約518畝(面積以實測為準),總建筑面積約30萬平方米,建設年產18GW高效N型單晶TOPCon太陽能電池項目,于2023年4月開工建設,2023年11月全部建成投產,項目全面達產后,預計實現年銷售收入約200億元,稅收6億元以上。二期年產6GW高效N型單晶TOPCon太陽能電池項目待一期全部建成達產后適時建設。此為目前協議約定,可能會根據實際建設進度進行調整,不構成公司業績承諾。

2、合作運營模式

2.1基本合作模式

2.1.1乙方需在甲方行政區域內設立獨立核算的項目公司(以下簡稱“項目公司”)。

2.1.2甲方委托其下屬國有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下屬公司”)負責對項目的土地、建筑物及基礎配套設施進行投資建設。

2.1.3項目公司按本合同的約定內容回購甲方下屬公司負責投資建設的含土地、建筑物及基礎配套設施在內的全部固定資產。

2.2項目建設

項目公司負責提供項目建設用地內所有構筑物及附屬工程的勘察、施工圖設計及圖紙審查等相關工作。甲方下屬公司履行業主職能,按照相關程序,乙方項目公司全程主導所有代建工程的預算編制與審核、招標采購、項目施工管理、驗收及決算、機電設備的采購安裝及驗收等工作。

2.3項目運營及回購

2.3.1項目公司自竣工驗收并交付之日起至發起回購之日內按照回購總價款的百分之六向代建方支付租金,交付后第七年開始回購土地、廠房及機電設施,分四年完成回購,每年回購不低于回購總價款的25%,同時在支付第一筆回購款之日起向代建方按比例遞減支付租金。

2.3.1.1回購進度。項目公司自本項目按程序竣工驗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第七年的首月對項目發起回購并支付首期回購款,四年內完成回購,第二、三、四期回購款應于上一回購年度【標注:順延年】屆滿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全額支付。項目公司每年回購款支付不低于項目建設總費用的25%,同時在支付每一筆回購款之日起向代建方按比例遞減支付租金。

2.3.1.2項目交割。自項目公司支付至回購價款的百分之五十之日起三個月內代建方將廠區內部分地面建筑物不動產權變更登記至乙方名下;自項目公司支付完畢回購價款之日起三個月內代建方將廠區內剩余的地面建筑物不動產權及廠區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至項目公司名下,本項目中所涉及的動產及不動產的所有權及風險自產權變更時由代建方轉移至項目公司,項目公司需配合代建方完成相關權屬變更登記手續。租賃期內項目公司可提前向代建方申請發起回購。

2.4資金支持

鑒于乙方項目符合戰略性新興產業要求,為支持項目建設,甲方同意按照“一事一議”原則給予項目公司優惠政策及補貼。相關資金支持為新建項目獎勵、租金補助、設備補助、電費補助等。

關鍵詞: 太陽能電池 以下簡稱 項目建設 經濟技術開發區 下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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