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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開征求加氫站運營管理地方標準

時間:2023-01-19 13:53:39    來源: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近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了關于征求《加氫站運營管理規范》北京市地方標準意見的通知。

加氫站運營管理規范

1范圍


(相關資料圖)

本文件規定了加氫站運營管理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人員管理、設備管理、氫氣質量管理、現場運行管理、風險管理、檔案管理與數據記錄。

本文件適用于各種供氫形式的車用加氫站,加油(氣)加氫等合建站中的加氫部分可參照執行。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 30871 危險化學品企業特殊作業安全規范

GB/T 31138 加氫機

GB/T 31139 移動式加氫設施安全技術規范

GB/Z 34541 氫能車輛加氫設施安全運行管理規程

GB/T 34583 加氫站用儲氫裝置安全技術要求

GB/T 34584 加氫站安全技術規范

GB 50156 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

GB 50177 氫氣站設計規范

GB 50516 加氫站技術規范

QC/T 816 加氫車技術條件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加氫站hydrogen fuelling station

為氫燃料電池汽車或氫氣天然氣混合燃料汽車等的儲氫瓶充裝氫燃料的專門場所。

[來源:GB 50516,2.0.1,有修改]

3.2

加油加氫合建站fuel and hydrogen combined filling station

既為汽車油箱充裝汽油、柴油,又為氫燃料電池汽車或氫氣天然氣混合燃料汽車儲氣瓶充裝車用壓縮氫氣或氫氣天然氣混合燃料的場所。

[來源:GB 50516,2.0.3]

3.3

設備工藝區operational area

加氫站內包括卸車區、壓縮機區、儲氣區等區域的總稱。

3.4

加氫區hydrogen refueling area

加氫站內布置加氫機及進行加氫作業的區域。

3.5

站房station house

用于加氫站管理、經營和提供其他便利性服務的建筑物

4基本要求

4.1資質

4.1.1加氫站投入運行前應按規定完成相關的資質證明和安全評價報告,經過消防審驗和防雷檢測等相關方面的安全驗收合格,依法取得氫氣經營許可證和氣瓶充裝許可證后方可運行。

4.1.2加氫站運營單位應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并在日常運營過程中,嚴格執行管理程序的內容,確保站點運行安全。

4.2安全管理組織架構

4.2.1加氫站運營單位應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應有安全運行管理機構,明確各級安全責任人的組織結構圖,應詳細地確定各部門及各崗位的安全職責,符合安全生產標準化要求。

4.2.2加氫站運營單位每班應有安全管理員在崗,負責監督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糾正違章行為。

4.2.3加氫站運營單位應制定質量安全管理手冊,包括加氫站基本情況、安全管理基本制度、消防管理規定、站點安全管理規定、設備安全管理制度、設備維護保養檢查制度、其他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加氫站應急事故處置預案及加氫站事故、事件管理規定等。其中,安全管理基本制度中應包含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管理制度、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4.3經營服務管理要求

4.3.1加氫站運營單位應落實對用戶的氫氣品質、安全服務責任;公示運營企業名稱、運營時間、服務范圍、業務流程、服務項目、收費標準、服務受理和投訴電話等內容,并設置24小時有人值守的服務電話,為用戶提供加氫業務咨詢、投訴報修等服務。

5人員管理

5.1安全教育

5.1.1加氫站運營單位應制定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安全教育的內容和學時安排應按照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的有關內容執行,并做好安全教育記錄。

5.1.2加氫站運營單位工作人員應接受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培訓,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5.1.3加氫站運營單位應督促工作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熟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定期進行應急演練。

5.2技術培訓

5.2.1加氫站管理及操作人員應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取得相關部門頒發的上崗證書,并確保證書持續有效。

5.2.2涉及加氫設施運行的操作人員,應持有效操作證書方可上崗操作,嚴禁無證上崗。

5.3考核

加氫站運營單位應定期對工作人員進行設備工藝、操作流程、消防安全、應急處置等方面的知識及實際操作進行檢查考核并保留相關記錄。考核不合格的工作人員,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6設備管理

6一般要求

6.1.1加氫站應遵照GB 50156、GB 50516規定,結合加氫站特點,對主要設備及氫氣管道系統的日常運行維護保養、應急維修、停運、復運、更換、報廢、備品備件管理等提出安全管理規定,制定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6.1.2加氫站特種設備(如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附件等)的使用、維修、更換等,應符合國家關于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

6.1.3加氫站計量器具、監測儀器或設備應具備有效標定檢驗證明方能使用。加氫站內有爆炸危險房間或區域,應遵照GB 50516相關規定確定設防等級。在有爆炸危險房間或區域內的電器設備,應符合GB 50058的有關規定。

6.2運行使用

6.2.1設備操作人員應接受有關設備使用培訓,熟知設備的使用操作要求和流程,并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程進行操作。設備操作人員應確認所使用的設備功能正常、狀態良好,不應使用存在安全隱患的設備,加氫站安全檢查表詳見附錄A。

6.2.2氫氣壓縮機間或氫氣壓縮機撬、加氫區、卸氣區等易聚集泄漏氫氣的場所,均應設置空氣中氫氣濃度超限報警裝置和火焰探測裝置,驗收文件和日常檢測文件應進行檔案存檔。

6.2.3涉氫設備、管道、容器,在投入運行前、檢修動火作業前或長期停用后再次啟用,均應使用氮氣進行吹掃置換,分析含氧量不超過0.5%后再進行作業,吹掃置換記錄應進行檔案存檔。

6.2.4加氫機在加氫過程中,因故停電活緊急停機時,應停止氫氣加注并關閉自動切斷閥。同時,應完整保留所有數據,并能在恢復供電后重新顯示。

6.2.5加氫機不應通過反復啟動和停止加注的循環方式來控制氫氣流動。加氫機在主加注期間(含泄漏檢查、氫源切換等操作)將氣體流量減小到低于最大流量10%的情況不應超過5次。

6.2.6在出現緊急情況按下緊急停機按鈕時,加氫機應關閉閥門,在3s內停止加,并向加氫站內控制系統發出停機信號,直到確認恢復安全狀況后,由經過培訓的操作員對其進行手動重置。

6.3維修維護及保養

6.3.1加氫站應根據維護保養手冊及計劃,對加氫站的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查,及時發現、消除安全隱患,確保設備的狀態良好,日常維護保養記錄應進行檔案存檔。

6.3.2設備維修人員應接受有關設備使用和維護的培訓,熟知設備的使用操作、維護保養、故障排除等的要求和流程,并嚴格按照設備維修規程進行維修,確保維修后的設備功能正常、狀態良好。

6.3.3加氫站進行危險作業前,應對操作人員開展培訓,并留存培訓日志。

6.4檢驗

6.4.1加氫站應按照規定的檢驗周期對卸氣柱、氫氣壓縮機、儲氫容器等相關設備,記錄相關檢驗信息并保留結果文件。

6.4.2加氫站應按照規定的檢驗周期對壓力表、傳感器、安全附件、氫氣濃度超限報警裝置、火焰探測裝置等進行檢驗,記錄相關檢驗信息并保留結果文件。

6.4.3加氫站應按照規定的檢驗周期對電氣防爆防雷防護用品、防護服、防靜電服/鞋、便攜式氫氣檢測器/報警儀、防靜電絕緣膠墊(配電間內)等進行檢驗,記錄相關檢驗信息并保留結果文件。

6.5報廢

加氫站應及時登記報廢設備信息,并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報廢處理。

7氫氣質量管理

7.1氫氣品質

加氫站用于質子交換膜燃料電池汽車的氫氣質量應符合GB/T 37244 的質量要求。加氫站外購氫氣生產單位,應具備氫氣生產或銷售許可資質,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及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記錄文件,并定期提供具備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報告。

7.2加氫站氫氣質量管理

加氫站應建立相應的氫氣品質管理體系,對外購氫氣品質進行檢驗,首次開機、更換氣源、停產檢修后要檢測氫氣品質,氫氣品質檢測記錄應進行檔案存檔。

8現場運行管理

8.1作業要求

8.1.1人員及車輛進入加氫區需登記,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外來無關人員及車輛不應進入加氫區。

8.1.2加氫站內嚴禁火種,動火作業應執行作業許可制度。

8.1.3加氫站內明顯位置應張貼或懸掛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及警示標志。

8.1.4在可能引起氫泄漏、火災等風險隱患的重要設備、主要操作點等明顯處,標示正確、安全的操作規范規程,應利用突出顏色標出關鍵急停開關、緊急截止閥、放空閥等安全部件,在生產區入口處附上緊急安全聯系人的姓名及聯系方式等信息。

8.1.5現場工作人員應及時制止現場發生的各種不安全行為,并拒絕不符合安全要求或違反操作規程的指揮調度和安排。

8.1.6加氫站內操作和維修人員工作期間應穿戴防靜電工作服及防靜電鞋;進入加氫區及進行加氫操作前應先觸摸靜電卸放柱,并攜帶防爆對講機,不應攜帶手機進入加氫區,遇到雷暴及惡劣天氣應停止作業。

8.1.7加氫車輛進入加氫區后,停車熄火,司機進入指定區域等候,乘客不應進入加氫區。

8.1.8加氫前,操作人員應對車輛進行查驗,確認車輛已關閉總電源、車輛儲氫容器在規定檢驗周期內且壓力、接口等參數與充裝設備匹配后,方可進行加注。

8.1.9卸車操作應由經過專業培訓的人員進行,并配備專用卸車工具,卸車前,操作人員應確認車輛及容器處于檢驗有效期內。

8.1.10操作人員應及時準確地將卸車、設備運行、設備巡檢、車輛充裝等相關信息記錄在運行日志中。

8.1.11與加油站混建的加氫站,應對進入站區內不同種類車輛走不同的道路進行分類管理。

8.2消防安全管理

加氫站應按照消防法律法規要求配置義務消防員、制定教育方案、配備消防器材、制定消防預案、定期開展消防演練、制定消防檔案等,消防器材應按GB 50516相關要求配備。

8.3標識標志管理

8.3.1加氫站站內應設置完整、連續、醒目的加氫指引標識標志。

8.3.2加氫站內應按照可能出現的安全風險等級劃定安全分級管理區域,并在布置圖中通過標識標志明顯圈出,并粘貼在站內顯眼位置。同時在站內危險區域和重要設備處,懸掛安全警示標志,警告操作人員不得違規進行設備操作,進站社會人員嚴禁觸碰和操作設備。

8.4其他安全管理

8.4.1加氫站應建立完善視頻監控系統,監控范圍應覆蓋全部站區,監控視頻信息應至少保留三個月。

8.4.2加氫站應根據***部門相關要求配備防暴反恐器材,放置于值班室或營業廳等易于取用的場所。

8.4.3營業廳應采取防盜措施。

8.5運行檢查

8.5.1加氫站應建立站長檢查和崗位自查制度,明確檢查內容和檢查周期。站長檢查內容主要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作業現場安全制度及操作規程執行情況、設備安全狀況、消防器材的完好情況和基礎資料管理,以及事故隱患整改情況等。崗位自查內容主要包括:設備設施運行情況、作業環境安全情況、消防器材完好情況等。

8.5.2加氫站應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體系,對檢査中發現的風險和隱患應立即消除,必要時應停止運行;暫時無法消除的隱患,應制定有效防范措施,實施閉環管理。

9風險管理

9.1風險預案

9.1.1加氫站應制定和完善應急預案,定期修訂,組織演練。預案內容主要包括:事故風險分析、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與預警、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原則和措施等。

9.1.2應急預案應包括:綜合預案,專項預案,現場處置方案,專項預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火災爆炸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氫氣泄漏專項應急預案;

——車輛傷害專項應急預案;

——自然災害專項應急預案;

——特種設備專項應急預案;

——設備故障專項應急預案。

9.1.3加氫站運行單位應對全體員工進行應急預案培訓,并定期演練,同時留存演練記錄。

9.2應急物資

9.2.1加氫站應建立重要應急物資的監管、儲備和使用管理制度,并配備足夠的防火、防爆、防澇、防凍等應急搶險物資。

9.2.2加氫站應建立應急物資臺賬,明確需要使用的應急物資類型、數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9.2.3加氫站應每月對應急物資進行檢查和維護,并做好記錄。

9.3事故報告

9.3.1發生各類安全生產事故后,加氫站應按照《安全生產法》及時報告,不得瞞報、謊報、遲報、漏報。

9.3.2加氫站發生故障導致事故,進而造成停產停業的,應上報行業管理部門備案,故障或事故記錄應進行檔案存檔。

10檔案管理與數據記錄

10.1加氫站應建立運行信息的記錄、保存、使用、管理制度,記錄數據應包括:

——加氫站竣工驗收手續、經營許可手續;

——設備、加氫裝置運行日志(運行參數、加注信息、音視頻等);。

——采購及卸車記錄;

——氫氣品質檢測記錄;

——吹掃置換作業記錄;

——設備、裝置、電氣防爆防雷防護用品等維護保養記錄;

——人員培訓日志;

——檢驗標定記錄;

——安全監控系統數據(參數、音視頻);

——故障或事故記錄;

——特種作業人員臺賬;

——設備設施臺賬;

——應急救援物資臺賬;

——特種設備檔案;

——安全例會記錄;

——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記錄;

——危險作業審批記錄;

——隱患排查治理臺賬;

——應急演練記錄。

10.2加氫站應對以上數據進行實時記錄與定期保存。

關鍵詞: 安全管理 操作人員 專項應急預案 安全生產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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