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智能電網在線訊:10月11日,國家能源局華中監管局發布《華中省間電力調峰及備用輔助服務市場運營規則》。規則指出,市場成員包括市場運營機構和發電企業、電網企業和新型市場主體。市場運營機構包括電力調度機構和交易機構。 新型市場主體以儲能裝置、電動汽車充電樁及其它負荷側可調節資源參與市場,執行本規則和相關規則。
省間調峰輔助服務交易相關主體收支情況。輸電價格1為服務買方省省級電網企業收取的輸電費,輸電價格2為區域電網企業收取的省間聯絡線輸電費。抽水蓄能電站抽水方式跨省調用產生的市場收益,20%由抽水蓄能電站分享,80%暫存所在省省級電網企業,并單獨記賬。
原文如下:
(相關資料圖)
國家能源局華中監管局關于印發《華中省間電力調峰及備用輔助服務市場運營規則》的通知
華中監能市場〔2022〕229號
國網華中分部,河南、湖北、湖南、江西省各有關電力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指導意見》(發改體改〔2022〕118號)等文件精神,完善華中區域電力調峰、備用資源跨省共享和調用機制,我局會同國家能源局河南、湖南監管辦組織對《華中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運營規則》(華中監能市場〔2019〕248號)進行了修訂,形成了《華中省間電力調峰及備用輔助服務市場運營規則》及配套分攤細則,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1.華中省間電力調峰及備用輔助服務市場運營規則
2.日前備用容量跨省預留費用分攤細則
3.調峰輔助服務湖北、江西電網售出電量分攤細則
4.調峰輔助服務河南電網售出電量分攤細則
5.調峰輔助服務湖南電網售出電量分攤細則
國家能源局華中監管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