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Sueyl;編輯 | 郭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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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環球零碳》的第494篇原創
最近,電價、電費的話題屢屢沖上熱搜,引發熱議。
首先是上海,許多網友繳納2022年12月電費發現比平時高出幾倍,更有網友曬出當月高達千元的電費賬單。
針對上海12月的“電費刺客”,上海發改委及時回應,事實上電費并沒有漲價,是因為受12月疫情影響,居民居家時間延長,用電量增加。加上寒潮連續侵襲,居民家中空調制熱耗電量大幅上升,居民電費階梯式遞增。
加上上半年疫情和年中的持續高溫天氣,已經導致當時絕大部分居民今年用電量比同期高了不少,等累積到年底就都進了第三階梯電費計算,所以有所增長。
事實上,我國居民和農業電價是電網統一兜底的價格,即使漲價,也要提前公示和聽證。盡管這次居民電價沒有上漲,但是工商業用電的市場化改革卻在推進,各地調整和拉大了峰谷價差。
最近的跡象顯示,電力市場化改革在加快推進。
2023年1月10日,國家發改委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做好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工作的通知》,提出了保障用戶安全可靠用電、逐步優化代理購電制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三點要求。
發改委這次代理購電的通知,實則來源于2021年10月國家發改委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意在推動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市場。
除此之外,近兩個月以來,各地電網公司陸續公布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價格,除了上海,湖北、河南、江西、山東、河北等多個省市區也開啟了新一輪峰谷分時電價機制調整,更新了峰谷電價政策,尖峰電價和低谷電價上下浮動比例提高。
電力市場化改革背后,意味著電價也將迎來重要變化,針對工商業用戶建立能跌能漲的市場化電價機制,讓更多的新型能源主體參與到市場中來,是這次改革的主要方向。
01 電價熱背后的市場化改革
國家發改委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做好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工作的通知》,目的是為了推動更多工商業用電戶進入自由化電力市場。
工商業電價分為兩種,一種是電網代理類購電,也就是工商業用戶直接通過電網買電;一種是工商業用戶自己去找售電公司,去電力市場中交易購電。
目前國家鼓勵10千伏及以上的工商業用戶直接向發電企業購電,電網企業代理購電服務對象一般為10千伏以下用戶。
代理購電是電價市場化過程中過渡階段的產物。
中國電價市場化改革過程,大致經歷三個階段:電價壟斷化,電價半市場化,電價市場化。
電價壟斷化是指國家電網向發電企業(五大發電集團)購電,然后再作為售電公司向用戶售電,這時候的電價是按政府主管部門核定的目錄電價執行。
電價半市場化是指在電力市場中存在用戶從發電企業直接購電的行為,但是也存在國家電網公司售電的行為,兩種行為并存。
電價市場化是指在電價完全由市場調控,國家電網公司不參與購電售電過程。
電網企業代理購電是一個市場化行為,是電力市場化改革的一部分。意味著我們現在就處于電價半市場化進程中,向著市場化改革邁進。
目前我國代購電用戶大多為中小型用戶,不具備用電量方面的優勢。業內專家表示,鼓勵優化代理購電的本身意義是,把原本不主動進電力市場的工商業用戶,都給趕進市場。
最終電網將過渡到所有工商業用戶全部入市,電網不再參與工商業用戶代購服務,只是負責居民農業、學校等公益性保障用電。
02 工商業峰谷價差要拉大
我國電力市場化改革勢在必行。
早在2021年的文件中就定調了:工商業用戶最終要全部自由的市場化交易,購電需要自己去找售電公司解決。
另外,工商業峰谷價差要拉大。相關人士表示,電力市場的目標就是拉大峰谷價差,這樣對于儲能等調節性資源才有生存的空間,其次能更好地激勵用戶去響應負荷曲線,調整用電行為。
至于通知中“各地要結合當地電力市場發展情況,不斷縮小電網企業代理購電范圍”,那工商業企業通過售電公司買的電是否比從電網買的便宜?專業人員表示,需要依據各省情況以及用戶用電特性而定:有的用戶的用電特性可能電網更劃算,有的可能還是售電公司代理更劃算。
代理購電的核心是電價的市場化調節,也就是說以后工商業用電價格不再是固定的,而是浮動的,至于張越跌,全部交給市場來判斷。
電力用戶尤其是中小型用電企業想要參加電力市場交易是有難度的,因為這中間牽涉到很多的交易環節、談判環節和合作細節,因此一部分用電企業選擇參與市場交易,很多中小電力用戶會選擇和售電公司合作。
未來售電公司的核心,是為用電量相對較小的低壓用戶提供購電服務。由于小用戶的負荷很小且一般沒什么用電規律,無法直接與發電企業交易,售電公司通過代理多家小用戶形成用電量可觀的、相對穩定的用電負荷,從發電企業批發購電。
但無論如何,盡管推進電價市場化是個漫長的過程,電力市場改革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在近幾年內,通過國家政策的推手,各主體將逐漸納入市場化電力市場。
03 售電公司業務如何突出核心競爭力
售電業務放開是新一輪電改的重要目標,被寄予厚望。
近年來售電公司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也日益凸顯。有些售電公司,商業模式只體現在電價差,沒有發揮好服務的價值。相當數量的售電公司未能搶抓機遇發展核心競爭力,沒有意識到電力現貨市場帶來了真正的市場化改革,卻始終處在粗放式管理發展階段,盈利模式相對單一,專業技術力量薄弱,企業風險管控能力不足,導致無法實質開展業務。
專家認為,售電業務的核心是為用戶提供避險服務。避免缺乏專業知識和交易能力的用戶直接暴露在交易品種多、交易頻度高、價格變化快的批發市場當中。因此售電公司自身的風險管控能力就是其核心競爭力。
售電業務包括購售電業務和增值業務。市場上出現的一些售電產品策略,如按峰平電保底、服務費按比例收取、一口價、保底+比例等各種組合,本質上都出現了避險業務的特征:即維持用戶用電價格水平的穩定,而批發市場的價格波動由售電公司承擔。
在電力市場中,售電公司從批發市場購電,再售予用戶,售電公司自行承受政策環境變化、購售電交易電量偏差和價格波動、交易過程中操作失誤等種種風險,避免缺乏專業知識和交易能力的用戶直接暴露在交易品種多、交易頻度高、價格變化快的批發市場當中。售電公司承擔價差風險也享受風險收益。歸根結底,購售電業務的核心就是為用戶提供避險服務。
專家建議,國家要求強化對售電公司的動態監管。面對全國數千家售電公司,若面面俱到將讓有限的監管資源顯得捉襟見肘。可考慮通過對售電公司經營風險、技術水平、服務內容、風險承受能力等方面進行分析評估,將售電公司分成一級售電公司和二級售電公司兩類,實施分級分類監管,重點嚴格監管一級售電公司經營范圍內可能威脅系統安全、產生金融風險的行為。如此差異化的監管方式將有助于實現資源優化配置和監管均衡,降低監管成本,提高監管效能。
(參考文獻詳見閱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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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電價上漲沖上熱搜背后:電力市場正醞釀巨變
關鍵詞: 國家電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