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蔣雋
4月28日,廣州市海珠區教育局發布“2023年廣州市海珠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要求按隨機編班原則做好學生編班工作,并公布編班結果。各學校需于9月15日前做好學籍信息采集、建籍等工作。公辦初中以多校劃片加電腦派位為主要招生方式,部分試點學校采用對口直升方式招生。
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
(相關資料圖)
細則要求,嚴格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要求,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各學校須落實招生免試就近入學,按照區教育局核準的招生計劃與招生范圍進行招生。公辦學校招生堅持免試相對就近入學原則,民辦學校招生堅持免試入學原則。堅持小學一年級“零起點”教學;嚴禁各學校以考試或任何變相考試形式進行招生。
各公辦學校須無條件接收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的適齡兒童少年。對符合入學條件的殘疾兒童要做好學位安排,對有特殊教育需求的中、重度殘疾兒童要做好評估轉介指引,為殘疾兒童提供多種形式的學習機會。各學校須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做好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未入學情況排查,建立延緩入學、失學、輟學適齡兒童少年工作臺帳,健全義務教育保障長效機制。
區教育局結合轄區學位需求及學校規模等核定各公、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計劃。各義務教育學校未經批準超出招生計劃招收的新生不得辦理學籍。各公辦學校應主動加強與社區、周邊學校(幼兒園)溝通協作,加強對學齡人口變化趨勢的預測分析,合理引導家長預期,并及時向區教育局報告相關情況。
細則要求,做好信息公開。各學校要按規定做好招生地段、招生計劃、招生條件、招生程序、咨詢電話、招生結果等招生信息公開工作;要按隨機編班原則做好學生編班工作,并公布編班結果。各學校需于9月15日前做好學籍信息采集、建籍等工作。
落實減證便民。進一步簡化招生審核材料和程序,提升招生服務水平。
做好承租人子女入學工作。房屋承租人及其配偶在廣州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以在海珠區租賃住宅用途的房屋作為本市唯一居住地,且招生報名時房屋租賃合同及備案符合相關要求的,可通過戶籍地報讀、政策性照顧、積分制入學和報讀民辦學校等方式為適齡子女申請入學。
在保障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公辦學位的基礎上,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以積分制入學為主要辦法推動“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落實隨遷子女就學目標。進一步簡化優化隨遷子女入學申請條件和程序,為隨遷子女就學提供便利服務。
公辦小學招生
公辦小學學位按“人戶一致”原則安排。繼續實施公辦小學招生網上報名。公辦小學按“人戶一致”原則安排學位。“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需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一是適齡兒童實際居住在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業主的完全房產,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戶籍地址與其實際居住地址一致;二是適齡兒童申請入學的房產地址近6年未有安排學生入讀對口公辦小學(同父母的適齡兒童除外)。
“人戶不一致”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按本實施細則的學位安排原則統籌安排學位。
公辦小學的招生地段由區教育局核定。對個別學校出現因戶籍適齡兒童人數超出該校承載能力的情況,由區教育局統籌做好戶籍適齡兒童的入學工作。
穗籍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擁有學校地段100%房產權屬并入戶入住,且學位未被占用的(同父母的適齡兒童除外),按照房產擁有時間的先后順序安排入讀對口小學,直至招生計劃錄滿,因招生計劃錄滿未能安排對口小學學位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房產擁有時間以不動產權證書登記時間為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完全房產住戶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公辦初中招生
公辦初中實行免試就近入學,招收當年應屆小學畢業生。
公辦初中以多校劃片加電腦派位為主要招生方式,部分試點學校采用對口直升方式招生。
此外,鑒于小學適齡人口增長趨勢及海珠區初中教育資源的實際情況,現開展對口直升試點的小學,其畢業生(小學2023年及以后入學的)可能通過多校劃片加電腦派位方式升學。具體的招生條件、招生范圍、招生辦法等詳見當年招生細則。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須嚴格按省、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的各項規定招生,招生工作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海珠區民辦學校原則上面向海珠區招生,無寄宿條件的民辦學校不得跨區招生。有寄宿條件且確有跨區招生需求的民辦學校,須向區教育局提出跨區招生申請,經審批后方可實施。跨區招生計劃不超過總計劃的50%。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實行網上報名。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報名時應充分了解民辦學校辦學條件、收費標準等情況。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規定時間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按要求如實填寫學生相關情況,完成學生報名信息采集等工作。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家庭,可向擬報名的民辦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提供網上報名服務。報名人數大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行電腦派位隨機錄取,報名結束后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電腦派位工作。民辦學校不得拒絕接收經電腦派位確定錄取資格且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注冊的學生。具體實施方案詳見附件1。
對于已被民辦學校錄取并注冊,但自愿放棄民辦學校學位的海珠區戶籍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公辦學位。(更多新聞資訊,請關注羊城派 pai.ycwb.com)
來源 | 羊城晚報·羊城派
責編 | 薛仁政
校對 | 桂晴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