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安徽省能源局印發《關于征求2022年第一批次光伏發電和風電項目并網規模競爭性配置方案意見的函》,擬安排1.5GW光伏、1GW風電項目,并就競爭性配置方案給出指導意見。
方案提出,本次申報為6MW及以上光伏電站;具有與鎮級及以上人民政府簽訂開發投資協議和與土地權屬單位或者權屬人簽訂的土地租賃協議;不得占用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單體項目規模不得超過200MW;擬申報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的光伏發電項目不參與本次申報。申報項目應在2023年底前建成并網,2024年6月底前全容量并網。
項目申報先經過各市發改委初審,再進入省能源局復審,滿足條件的項目由省電力公司進行統一的電網接入審查,最終進入終審環節,根據具體的評分細則進行打分。
單一集團公司所得項目規模不超過總規模的20%。
同時,評分細則增加了有關說明,若評分相同則儲能配比比例高的優先,若比例也相同則以用地落實情況得分較高的項目優先。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