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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化5.43GW!青海省發布風光項目建設方案!

時間:2022-05-06 17:13:11    來源:風電頭條

日,青海省能源局發布《2021年青海省新能源開發建設方案》通知。《通知》指出2021年新能源建設計劃:

1、優先保障存量項目。2021年、2022年全省保障并網規模,合并使用優先解決存量項目并網。2020年底前已核準且在核準有效期內的風電項目119.78萬千瓦(集中式80萬千瓦、分散式39.78萬千瓦)。2020年競價和價光伏項目120萬千瓦(競價10萬千瓦、價110萬千瓦)直接納入保障并網范圍,合計239.78萬千瓦。解決存量項目后剩余保障并網規模較小,今年不再安排新建項目,保留至2022年統籌安排。

2、加快實施國家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按照國家能源局關于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的建設要求,青海省大基地項目分兩類實施,建設規模1090萬千瓦。

其中,青豫直流二期配套新能源項目2個,建設規模530萬千瓦(交流側規模,包含7個子項目),依托“青豫直流”外送通道消納;本地消納項目3個,建設規模560萬千瓦(交流側規模,包含8個子項目),依托省內負荷就地消納。項目建設年限為2021年至2023年,2021年全面開工、2022年建成300萬千瓦、2023年建成790萬千瓦實現全容量并網。

3、合理安排市場化并網項目。篩選確定市場化并網項目13個,建設規模約542.7萬千瓦(直流側規模)。項目逐年分期實施,2021年開工建設、2022年建成并網約500萬千瓦,超出今明兩年市場化并網規模的部分,根據“十四五”后續年份電網消納能力統籌安排。

另外,各市(州)發改委(能源局)要對照開展存量項目梳理工作,按建成時限督促項目建設,確保年底建成投產,及時清理廢止業主自行放棄、未核準、未開工且核準到期的分散式風電項目。

4、加快推進重點項目。各投資主體要切實履行好開發建設主體責任,確保存量項目年底建成投運,2021年底未全容量并網的存量項目,不再享有保障并網資格,其中風電、競價光伏項目國家將不再補貼,價光伏項目轉為市場化并網項目,按不低于15%、4小時比例配建儲能。要抓緊完成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和市場化并網項目前期手續,加快推進項目建設,青豫直流二期新能源項目須按中標承諾的比例、時長配建儲能,其他大基地項目須按前期承諾建設儲能、小型調相機、制氫項目、清潔取暖等配套設施;市場化并網項目應按不低于15%、4小時比例配建儲能,確保新能源與負荷、儲能(儲熱)等配套工程一體化推進,否則將不予并網,由此產生的損失企業自行承擔。

政策原文如下:

關鍵詞: 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 競價光伏項目 青海新能源 風光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