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聯合下發的《關于促進新時代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共提出了21項方案。并特別提出:將新能源項目的空間信息按規定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
文件特別提出:
充分利用沙漠、戈壁、荒漠等未利用地,布局建設大型風光電基地
(十五)完善新能源項目用地管制規則。建立自然資源、生態環境、能源主管部門等相關單位的協同機制。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要求基礎上,。將新能源項目的空間信息按規定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嚴格落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統籌安排大型風光電基地建設項目用地用林用草。地方政府要嚴格依法征收土地使用稅費,不得超出法律規定征收費用。
鼓勵“風光漁”融合發展,切實提高風電、光伏發電項目海域資源利用效率
(十六)提高國土空間資源利用效率。新建新能源項目要嚴格執行土地使用標準,不得突破標準控制,鼓勵推廣應用節地技術和節地模式,用地節約集約化程度必須達到國內同行業先進水平。優化調整近岸風電場布局,鼓勵發展深遠海風電項目;規范設置登陸電纜管廊,最大程度減少對岸線的占用和影響。。
文件原文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促進新時代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國務院辦公廳
2022年5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