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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纜網訊】8月11日,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021年移動通信設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的通告》,其中,共對82家企業生產的143款移動電源(含充電寶、便攜式設備用鋰離子電池組)產品進行抽查檢驗。
經檢驗,發現36款產品不合格,不合格檢出率為25.2%;涉及省內企業25家,不合格檢出率為33.3%;涉及省外企業1家,不合格檢出率為14.3%。該類產品近三年不合格檢出率分別為20.0%、26.4%、25.2%。
本次抽查主要涉及產區企業:
共抽查檢驗91款產地為深圳市的產品,檢出28款產品不合格,不合格檢出率為30.8%;共抽查檢驗23款產地為東莞市的產品,檢出3款產品不合格,不合格檢出率為13.0%;共抽查檢驗12款產地為廣州市的產品,檢出4款產品不合格,不合格檢出率為33.3%。
本次抽查重點項目:
對發熱要求、常溫下的有效輸出容量、轉換效率、輸出電壓、過充電保護、過放電保護、短路保護、過載保護、誤操作、碰撞、自由跌落、無線電騷擾(輻射騷擾場強)、抗擾度(靜電放電抗擾度)、過充電、重物沖擊、熱濫用等16個項目進行檢驗。
注:(不合格項目占比=該項目不合格款數/該產品不合格總數)
不合格項目占比情況分別為:
發熱要求不合格2款,占不合格總數的5.6%;常溫下的有效輸出容量不合格12款,占33.3%;轉換效率不合格29款,占80.6%;無線電騷擾(輻射騷擾場強)不合格7款,占19.4%;熱濫用不合格8款,占22.2%。
附件:移動電源不合格產品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