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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纜網訊】近日,國家電網公司電子商務平臺發布了《國網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關于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2022年9月)》。處理結果顯示,處理期滿一年后仍未完成整改,陜西福星電網設備有限責任公司被延期處罰。
據工商公示信息顯示,陜西福星電網設備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05月22日,經營范圍包括電網設備、儀器儀表、塑料制品、高低壓電器及成套設備、化工涂料、離子交換樹脂的研發、生產、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根據通報顯示,陜西福星電網設備有限責任公司2017年供應福建公司的電能計量箱因為質量問題被暫停中標資格,處理期滿一年后仍未完成整改。福建公司于2020年8月將其列入黑名單1年。現處理期滿,供應商仍未完成整改。2021年8月6日-2022年8月5日在公司系統招標采購中列入黑名單1年。未完成整改,延期處罰。
為促進供應商誠信履約,保證產品質量,確保電網建設順利進行及安全可靠供電,依據《國家電網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的有關規定,對出現重大產品質量問題、履約不誠信等問題的供應商進行了處理。新修訂的《細則》于2020年5月20日起施行,對于在2020年5月20日及以前處理的供應商不良行為,按照2018版《細則》規定予以處理。說明:上述處理措施須在處理期滿后,供應商整改并經相關單位或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