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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易發式電氣設備有限公司被暫停產品中標資格6個月

時間:2023-03-08 10:02:11    來源:電纜網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電纜網訊】近日,國家電網公司電子商務平臺發布了《國網吉林省電力有限公司關于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2023年3月)》。處理結果顯示,鑒于供應商已及時完成整改,項目單位驗收效果良好,可減輕處理,遼寧易發式電氣設備有限公司被暫停10(20)kV及以下變壓器中標資格6個月。

據工商公示信息顯示,遼寧易發式電氣設備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0月29日,經營范圍包括許可項目:輸電、供電、受電電力設施的安裝、維修和試驗,電氣安裝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審批結果為準)一般項目:變壓器、整流器和電感器制造,電氣設備修理,輸配電及控制設備制造,機械電氣設備制造,機械電氣設備銷售,電氣設備銷售,對外承包工程,技術進出口,貨物進出口,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生產性廢舊金屬回收,再生資源回收(除生產性廢舊金屬),再生資源加工,再生資源銷售(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遼寧易發式電氣設備有限公司具有1處分支機構。

根據通報顯示,遼寧易發式電氣設備有限公司供國網吉林遼源供電公司10k配電變壓器抽檢發現嚴重質量問題。2023年3月1日-2024年2月29日在國網吉林省電力有限公司招標采購10(20)kV及以下變壓器標包中,暫停中標資格12個月。鑒于供應商已及時完成整改,項目單位驗收效果良好,根據《細則》第三十條,可減輕處理,暫停10(20)kV及以下變壓器中標資格時間至2023年8月31日。

為促進供應商誠信履約,保證產品質量,確保電網建設順利進行及安全可靠供電,依據《國家電網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的有關規定,對出現產品質量問題、履約不誠信等問題的供應商進行了處理。新修訂的《細則》于2020年5月20日起實行,對于發生在2020年5月20日及以前的供應商不良行為,按照2018版《細則》規定予以處理。說明:處理措施須在處理期滿后,供應商整改并經相關單位或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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