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壹石通”或“公司”)擬與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先進技術研究院(以下簡稱“中科大先研院”)合作共建“中科大先研院-壹石通固體氧化物燃料電池聯合實驗室”(以下簡稱“聯合實驗室”),擬就該事項簽署《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先進技術研究院與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建中科大先研院—壹石通固體氧化物燃料電池聯合實驗室合作協議》(以下簡稱“協議”),在五年協議期內,公司計劃向聯合實驗室提供每年不少于200萬元、不超過300萬元的研發經費,用于聯合實驗室開展科研工作和日常運行,五年合計金額預計不低于1,000萬元、不超過1,500萬元。該聯合實驗室主任由公司董事、首席科學家夏長榮教授擔任,夏長榮教授對該聯合實驗室的規劃、項目布局、研究人員安排等日常運營具有決策權,因此本次協議的簽訂構成關聯交易。
投資標的基本情況
(相關資料圖)
聯合實驗室位于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先進技術研究院。
本次合作雙方將在聯合實驗室開展固體氧化物燃料電池(SOFC)、固體氧化物電解池(SOEC)(合稱“SOC”)等相關方向研究,具體內容包括管式SOC和金屬支撐SOC的單電池標準化制備,性能測試、優化,以及適宜以上兩種構型SOC電堆的設計、制造、測試、優化,實現相關產業鏈的發展和科研成果轉化。
合作內容與形式
1、協議雙方
甲方: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先進技術研究院
乙方: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研究方向
雙方在聯合實驗室開展固體氧化物燃料電池(SOFC)、固體氧化物電解池(SOEC)等相關方向研究,實現相關產業鏈的發展和科研成果轉化。
3、組織結構
聯合實驗室實行主任負責制。
(1)聯合實驗室主任負責聯合實驗室規劃、項目布局、研究人員安排等重大事項決策。
(2)聯合實驗室主任由公司董事、首席科學家,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教授夏長榮先生擔任。
4、實驗室考核
甲方每年開展對聯合實驗室考核工作,乙方應積極配合相關工作。對考核中發現的問題,雙方應相互配合,積極整改;如發生嚴重違反雙方協議內容或違反中科大先研院管理制度的情況,可提前終止本協議并撤銷實驗室,由此造成的相關損失由違約方或違規方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