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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重慶市召開《進一步支持市場主體發展推動經濟企穩恢復提振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措施》”)解讀新聞發布會,聚焦市場主體的現實需求、支持制造業提質增效,共發布36條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對研發全新新能源乘用車將給予獎勵、新能源乘用車置換補貼等條例。
《措施》指出,重慶市的個人消費者自3月1日起,至6月30日,置換新能源乘用車輛,給予每輛車1000元—3000元補貼。
《措施》還表明,重慶市經信委要大力推動“2+6+X”先進制造業產業集聚發展,在汽車產業方面,加快培育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產業集群,支持企業研發生產智能車控、智能座艙等核心配套產品,相應給予300萬元—800萬元補助。
并且對研發全新新能源乘用車,投保首臺(套)/首批次裝備,以及在化學藥、中藥、醫療器械等領域獲得新產品生產注冊批件的企業給予100萬元—500萬元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