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智能電網在線訊:7月27日,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發布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實施細則(2022年版)》《內蒙古自治區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實施細則(2022年版)》《內蒙古自治區風光制氫一體化示范項目實施細則(2022年版)》的通知。
其中《內蒙古自治區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實施細則(2022年版)》明確,新能源、儲能、線路工程須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投運。
一體化項目接入公用電網的線路工程,原則上由公用電網企業建設,也可由投資主體建設,后期公用電網企業可依法依規回購。
(相關資料圖)
一體化項目須同步建設調控平臺,作為整體接受公用電網統一調度。
新增負荷、新能源、儲能及新能源接入線路,運行期內須按照一個法人統一經營管理。
一體化項目具備獨立市場主體地位。從電網購電時,按照自治區相關要求參加電力市場交易。
一體化項目投產后,需要備用容量的,具體事宜與電網企業協商確定。
特殊情況下,公用電網有權將一體化項目作為地區應急資源,為公用電網提供支撐,一體化項目要予以配合。
原文如下:
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實施細則(2022年版)》《內蒙古自治區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實施細則(2022年版)》《內蒙古自治區風光制氫一體化示范項目實施細則(2022年版)》的通知
各盟市能源局、有關盟市發展改革委(工信局),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發展改革委,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國網內蒙古東部電力有限公司: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動全區風電光伏新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內政辦發〔2022〕19號),為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開發水平和利用效率,加快優化調整能源結構,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結合自治區實際,我們組織編制了《內蒙古自治區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實施細則(2022年版)》《內蒙古自治區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實施細則(2022年版)》《內蒙古自治區風光制氫一體化示范項目實施細則(2022年版)》。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此通知。
2022年7月19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1:《內蒙古自治區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實施細則(2022年版)》.pdf
附件:2:《內蒙古自治區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實施細則(2022年版)》.pdf
附件:3:《內蒙古自治區風光制氫一體化示范項目實施細則(2022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