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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速遞!《海南省助企紓困規上制造業企業電費補貼工作方案》印發 企業最高可申請補貼10萬元

時間:2022-10-08 19:03:04    來源: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北極星智能電網在線訊:9月30日,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布關于印發《海南省助企紓困規上制造業企業電費補貼工作方案》的通知。


(資料圖)

根據《方案》,補貼對象為海南省2022年第三季度實際用電量4萬度(含)以上、正常聯網直報統計數據的規模以上制造業企業,且申報時未納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經營異常名錄、信用中國網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補貼標準分為三檔:第三季度實際用電量為300萬度(含)以上企業,每家企業補貼10萬元;第三季度實際用電量為30萬度(含)至300萬度之間的企業,每家企業補貼5萬元;第三季度實際用電量為4萬度(含)至30萬度之間的企業,每家企業補貼1萬元。

若補貼總額超過2000萬元,省工信廳將結合實際情況按一定比例核減進行優化調整、統籌安排。

企業申請方式分為集中申請和單一申請兩種,其中海南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直供的規模以上制造企業電力用戶由海南電網計算企業2022年第三季度實際用電量,形成實際用電清單交由省工信廳在“海易兌”海南省惠企政策兌現服務系統上公布,由海南電網集中統一申請,并告知企業。

通過轉供電主體用電的企業,由企業自行在“海易兌”系統上申請。此外,若符合條件但不在公布清單內的海南電網直供企業,應在申請期內自行在“海易兌”系統上申請,由海南電網核實后納入實際用電清單。

原文如下:

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

印發《海南省助企紓困規上制造業企業

電費補貼工作方案》的通知

瓊工信產發〔2022〕175號

省發改委、省財政廳、海南電網,各市、縣、自治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供電部門,各規上制造業企業:

根據《海南省穩經濟助企紓困發展特別措施(2.0版)》(瓊府辦〔2022〕41號)有關規定,助企紓困,進一步為企業減費讓利,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制訂了《海南省助企紓困規上制造業企業電費補貼工作方案》,現予以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2年9月29日

(此件主動公開)

海南省助企紓困

規上制造業企業電費補貼工作方案

根據《海南省穩經濟助企紓困發展特別措施(2.0版)》(瓊府辦〔2022〕41號)“省級財政安排200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規上制造業企業按照今年第三季度實際用電量給予電費補貼”的規定,助企紓困,進一步為企業減費讓利,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補貼對象與標準

(一)補貼對象為2022年第三季度實際用電量超過4萬度(含)以上、正常聯網直報統計數據的規模以上制造業企業,且申報時未納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經營異常名錄、信用中國網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二)補貼標準分為三檔:

1.第三季度實際用電量為300萬度(含)以上企業,每家企業補貼10萬元;

2.第三季度實際用電量為30萬度(含)至300萬度之間的企業,每家企業補貼5萬元;

3.第三季度實際用電量為4萬度(含)至30萬度之間的企業,每家企業補貼1萬元。

(三)若按照本工作方案補貼標準補貼總額超過2000萬元,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結合實際情況按一定比例核減進行優化調整、統籌安排。

二、申請方式、時間與程序

(一)申請方式分為兩種:

1.集中申請。

海南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海南電網”)直供的規模以上制造企業電力用戶由海南電網計算企業2022年第三季度實際用電量(實際用電量指該企業在海南電網報裝用電的所有電力賬戶中制造業生產經營用電量之和,企業名下的其他用電量不在本次補貼范圍內),形成實際用電清單交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在“海易兌”海南省惠企政策兌現服務系統(以下簡單“海易兌”系統)上公布,由海南電網集中統一申請,并告知企業。

2.單一申請。

(1)通過轉供電主體用電的企業,由企業自行在“海易兌”系統上申請。

(2)若符合條件但不在公布清單內的海南電網直供企業,應在申請期內自行在“海易兌”系統上申請,由海南電網核實后納入實際用電清單。

(二)申請時間:

2022年10月15日-10月31日。

(三)申請程序:

1.申請。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在“海易兌”系統上開放申報事項,海南電網及各單一申請企業在“海易兌”系統上申報。

2.審核。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審核,擬定予以補貼企業和資金額度;各市縣工信主管部門和轄區供電部門根據需要按職責分工配合審核。

3.公示。審核結果在“海易兌”系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門戶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4.資金撥付。公示無異議后,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相關程序申請核撥補貼資金,省財政廳審核后將補貼資金撥付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對集中申請的企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將補貼資金撥付至海南電網并將符合條件的各企業補貼資金明細發函通知海南電網,海南電網在收到補貼資金后10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分發到企業電力賬戶中,若該企業在海南電網中有多個符合條件的電力賬戶,則將補貼資金按各賬戶實際用電量比例分攤后發放,用以沖抵企業電費;對單一申請的企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將資金撥付至企業。

三、職責分工

(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對補貼資金申請單位進行審核、公示、資金撥付等申報審核管理工作。

(二)省財政廳負責補貼資金的預算安排和管理、審核下達和監督管理。

(三)海南電網負責提供直供企業第三季度實際用電量清單,集中統一申請和電費補貼及時足額發放。

(四)各市縣工信主管部門負責通知轄區內所有規模以上制造業企業,聯合轄區供電部門對單一申請企業第三季度實際用電量進行審核,并將審核結果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五)申請企業對申請材料真實性承擔主體責任,單一申請企業需提供真實性承諾書。

四、其他

(一)對于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補貼資金的企業,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追究相關責任。

(二)本補貼為一次性事后補貼。

(三)本工作方案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解釋。

(四)本工作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實施至2022年12月31日。

關鍵詞: 補貼資金 工作方案 供電部門 補貼對象 省財政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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