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義烏開始在全市試行安全生產全面整治達標示范鎮街創建,規范提升基層安全監管水平,推進安全生產、消防安全標準化整治全面達標工作。
從市安治辦了解到,此項創建工作在“基層黨建+安全生產標準化”示范鎮街創建要求的基礎上進行。本著“試點先行,以點帶面”的原則,本次安全生產全面整治達標示范鎮街創建以上溪鎮和后宅街道為試點,經總結完善后在全市推進,形成其他鎮街、園區(企業)可學習、可復制、可持續的全面整治示范的義烏模式。
(資料圖)
正在試行的安全生產全面整治達標示范鎮街創建包括以下五個方面:示范鎮街“十標配”,紅旗企業“十基礎”,黃旗企業“十掛牌”,兩房一店、高層公寓、寫字樓紅旗單元“十標準”,高層公寓、寫字樓黃旗單位“十整治”。
對企業來說
如果存在下列十種情形之一的
將被列入“黃旗”范疇
一律掛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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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十種情形分別是安全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未指定專人統一協調、管理廠區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工作;
未定期組織對廠區內生產經營活動單位開展隱患排查;
消防設備配備不到位,滅火器、應急燈等消防設備失效超過3處;
未經廠區安全管理機構審批,違規開展動火作業或動火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
未組織廠區生產經營活動單位全員開展應急逃生演練,或未定期組織廠區內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普及消防安全常識;
未經安全評價或安全評估,違規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品;
存在“三合一”等重大隱患;
存在影響消防通道的違法違章建構筑物;
動火作業、叉車等特種車輛駕駛、電工作業等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
電梯、壓力容器、叉車、鍋爐等特種設備未定期檢測。
根據安全生產全面整治
達標示范鎮街創建要求
全市范圍內
高層公寓、寫字樓
一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律將被有關部門亮黃旗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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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十種情形分別是消防安全責任人不清,消防安全責任未通過書面約定;
消防設施未按要求配備,消控室值班人員未持證上崗,消防設施未定期檢測維保;
消防車通道、消防登高操作場地被占用,影響消防車通行或使用;
樓梯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被雜物占用,影響疏散逃生;
電動車、電動摩托車充電停放管理混亂,存在電動車、電動摩托車停放影響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等消防通道;
用火、用電、用氣不規范,存在違規使用明火、電氣線路私拉亂接、違規使用石油液化氣;
未按要求配備滅火器、互聯式煙感、過濾式消防自救呼吸器、報警哨和強光電筒等設施器材;
未按要求每日進行建筑消防設施防火巡查,并形成月度報告和年度檢測報告;
未定期開展消防演練或未按要求定期組織開展全員綜合演練;
未主動通過鎮街數字化平臺上報建筑消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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