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宣城住建局官網發布“關于《宣城市光伏建筑應用示范項目建設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和《宣城市光伏建筑應用城市試點專項資金使用辦法》(征求意見稿)印發前公示即意見征集”。
《宣城市光伏建筑應用城市試點專項資金使用辦法》(征求意見稿)中明確 專項資金補助標準:(一)專項資金不少于 90%用于示范項目獎補;(二)配套資金不超過專項資金 10%,主要用于第三方技術服務、課題研究和項目評審費用等;(三)建筑屋面光伏項目按 20 元/千瓦標準給予建設補貼;(四)建筑立面光伏建筑一體化項目按 30 元/千瓦標準給予建設補貼。
但同時強調,超過承諾竣工時間且到 2023 年 12 月底仍未竣工不予獎補。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