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的通知》。文件指出,十四五”期間,浙江省全省新增海上風電、光伏裝機翻一番,實施“風光倍增工程”,增量確保達到1700萬千力爭達到2000萬千瓦。
光伏發電:新增光伏裝機1245萬千瓦以上,力爭達到1500萬千瓦。在特色小鎮、未來社區、工業園區和經濟開發區,以及學校、醫院、污水處理廠等公共建筑、公共設施繼續推進分布式光伏應用,在新建廠房和商業建筑等推進建筑光伏一體化,新增分布式光伏裝機容量645萬千瓦以上,在30個以上整縣推進;利用灘涂和養殖魚塘等,建設漁光互補光伏電站300萬千瓦以上;利用坡地、設施農業用地,建設農(林)光互補光伏電站300萬千瓦以上。
海上風電:新增裝機455萬千瓦以上,力爭達到500萬千瓦。在寧波、溫州、舟山、臺州等海域,打造3個以上百萬千瓦級海上風電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