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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信息:山東省電力輔助服務管理實施細則(2022年修訂版):建立常態化分級監督管理機制

時間:2022-07-28 19:06:17    來源:山東能源監管辦


【資料圖】

北極星智能電網在線訊:7月26日,山東能源監管辦發布關于征求《山東省電力輔助服務管理實施細則(2022年修訂版)》等六個規范性文件意見的通知。

其中《山東省電力輔助服務管理實施細則(2022年修訂版)》提到,山東能源監管辦負責電力并網運行的監督與管理,監管本細則的實施。負責山東的電力輔助服務運行管理,組織電網企業和并網主體確定電力輔助服務補償標準或價格機制,調解電力輔助服務管理爭議,監管電力輔助服務管理實施細則的執行、電力輔助服務的需求確定和評估實際效果等工作。工作中發現的重大問題應及時向國家能源局報告。

(一)建立常態化分級監督管理機制

1、電力調度機構、電力交易機構每年對上一年執行本細則情況開展自查自糾,并于3月底前形成自查報告報山東能源監管辦。

2、山東能源監管辦根據評價排序結果和發現的問題,對相關單位采取約談、通報或責令整改等措施。

(二)不定期組織專項督查和監管

1、山東能源監管辦結合實際情況和相關問題線索,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重點圍繞電費結算、運行管理、安全管理以及新型主體并網管理等方面,不定期組織對電網企業、電力調度機構、電力交易機構和并網主體執行本細則情況開展專項督查和監管。

2、山東能源監管辦視情況需要,組織對輔助服務技術支持系統中有關算法、功能與本規則一致性進行核查。第三十三條電網企業、電力調度機構、電力交易機構和并網電廠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披露和報送相關信息,如實報送與監管事項相關的文件、資料,為保證電力輔助服務工作的公平、規范,電網企業、電力調度機構、電力交易機構應建立相應的技術支持系統,并將信息接入能源監管信息系統。

原文如下:

關鍵詞: 輔助服務 山東能源 實施細則 電力交易 電力調度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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